作者radstar (幹,我不是五五肉肉)
看板FXM91-329
標題Re: [同學會]
時間Tue Feb 7 11:51:57 2006
不能去的人:
小馬(要跟未婚妻去度蜜月)、李靜(出車禍受傷)、拉瓦利(要上台北)
朱仔(已經去警大了)、蔡孟軻(據說星期五的話就可以)、
劉宜佩(學校羽球隊臨時集訓)
媽的這麼多人不去害我都沒心情辦了,連另一個主辦人都不去了那我辦幹嘛?
莫名其妙,臨時同學會弄得這樣那辦了也沒意思,不如不要辦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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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長大,請先從拒絕
7788與
注音文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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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35.95
推 Lawaly:別生氣嘛 能聚在一起是種緣分罷了 02/07 13:23
推 yuweima:我覺得就當一次小型的聚會就好啦~別太在意人數嘛^^||| 02/07 20:02
→ yuweima:印象中也沒有全員到齊的^^||| 02/07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