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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四年級要額外加選的科目如下: 1.環境與健康 2 學分 2.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2 學分 3.賠償醫學 1 學分 4.法醫倫理學(與醫事人權) 1 學分 其中 科目1 是因為醫學系課程變動所以這學期要修 科目2.3.4 是因為兩年開課一次 基本的17學分加上科目1~4學分(6學分)總共合計23學分 一般研究生修課學分上限為20學分 所以要申請超修的話: 請至以下網頁下載 99-1超修學分申請書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LCOU/991SELCOU.html 填妥表單上資料 交回請淑芬姐處理囉! 這是我目前詢問了解到的情形.. 如果有任何資訊大家要互通有無喔! PS: 老習慣、看到此篇內容的請推文囉!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3
laon:民法每年都會開阿...不過有時間還是先修吧~大推陳聰富老師! 09/02 16:50
froncwace:謝謝 感恩^^ 09/02 16:52
froncwace:是環境與健康嗎..... 禮拜四1.2節那個??? 09/02 17:01
kidd0915:打錯..已更正! 09/02 17:20
※ 編輯: kidd0915 來自: 123.193.6.47 (09/02 17:21)
kidd0915:民法應該是每年都有..我是看之前的舊資料..那時候有註明 09/02 17:23
kidd0915:兩年開一次課!我這學期應該會先修! 09/02 17:23
laon:民法以前是陳聰富老師來所上上課 現在是跟醫學系一起上大堂課 09/03 09:50
laon:所以就會每年都開了 09/03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