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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素華堅持信仰遭遇的苦難 是誰把她迫害致殘?是誰將她再度迫害?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大法弟子田素華現年四十三歲,河南省項城 市城郊鄉文樓村人,她於零八年七月三日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 八月七日遭周口市川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並被非法關押到周口市看守所,後又 轉入項城市看守所。 田素華有過三次痛苦而失敗的婚姻,因無力撫養唯一的女兒,只好把女兒送給了 弟弟一家。她本人為生活所迫,學過裁縫,開過理髮店,均以失敗告終,後來淪 落到歌舞廳,靠打掃衛生和賣唱為生。 修煉法輪大法後,她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收入雖十分微薄, 生活清貧,但她安貧若素,謹慎做人。她曾於二零零零年因修煉法輪功遭惡人舉 報,被投入項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盛夏,周口市六一零把項城市作為迫害大法弟子的試點,對被非法劫 持的大法弟子搞所謂的“軍訓”,拘留所所長吳勇的姪子吳振是個大學生,適逢 暑假,也被招來參與迫害。這吳振曾連續幾腳把田素華踢的昏死過去。在搶救的 過程中,醫生在她身上插了二十多根針,其中一根深深的紮在腳跟上。隨後,田 素華的雙腿便失去了知覺,導致殘疾,雙目也變得視力模糊。在這樣的情況下, 因她堅定修煉法輪大法不動搖,又把她劫持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進行迫害 。 從新回到社會上後,田素華的生活更加困苦。娘家的生活本來就夠艱難的,加上 家中已沒有她的地,而她本人又是殘疾。面對自己如此險惡的處境,她只好走出 家門。 當時的田素華,不借助外物是根本就走不了路的。即使借助外物每分鐘也走不了 十步。她用弟弟和朋友接濟給她的一點錢做了一輛手搖三輪車,開始了艱苦的流 浪生活。 就這樣她靠三輪車撿過破爛、要過飯、賣過花生、賣過饅頭。後來,弟弟聯繫到 她後,又資助她買了一輛機動三輪車。田素華跑車也是按“真、善、忍”的標準 要求自己,不和人爭,不蒙人,加上她視力不好,所以收入也很有限,她就這樣 靠開三輪車載人的一點收入過著艱難的生活。 就是這樣一個被迫害致殘、生活艱難的弱女子,卻遭到周口沙南公安分局國保大 隊的非法劫持。劫持她的理由很簡單,說是有人舉報她送法輪功的資料給周口市 交通警察大隊的一個隊長周常青,而舉報人正是這個周常青。 逮捕她的理由也很荒唐,照例是共產邪黨的那一套說辭: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 實施。 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十一時許,田素華被非法劫持到項城市南頓法庭。兩個警察架 著田素華艱難的下了車,她的妹妹連忙上前扶住了她。因她幾乎走不成路,所以 警察也就允許她倆坐在了一起。 法庭上的田素華不怯不懼,面對構陷據理力爭。對造成她身體殘疾的警察的暴行 進行了揭露,並且要求無條件釋放自己。 家人也很理解她,既同情她的遭遇,又擔心她的身體。她妹妹坐在她旁邊,面對 惡人對姐姐的構陷不屑一顧,說:“法輪功有啥不好?就她這身體,你叫她上哪 去印法輪功資料?人家放她車上的,她順手發出去,還犯法了?” 她的弟弟以前也曾受株連被無辜非法關押到項城市看守所,在休庭時,他弟弟也 用自身的經歷說明姐姐的無辜。 事後,面對田素華的堅持和她家人的據理力爭,一個警察說:“法輪功好就在家 煉唄,案子送到法院,法院不管行嗎?” 是啊,法院的理由是檢察院送來了案子,不審不行;那檢察院的理由就是公安局 把材料都報上來了,不批捕不行;公安局的理由是有人舉報了不抓捕不行。那麼 ,造成大法弟子如此殘酷迫害的真正的幕後黑手是誰呢?就是中共邪黨及維持其 獨裁統治的這套專政機制。 成文:2008年11月19日 發稿:2008年11月20日 更新:2008年11月20日 00:30:34 意見建議請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網版權所有 1999-2008 MINGHUI.ORG 轉載請註明出處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0/190102.html -- □ 本文章由 aswing61-230-20-179.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