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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依據: 十三、發文未依發文規範事項相關規定辦理者,除標題輕微板主代為修改外,其▕▏ 餘逕行刪文不通知累犯者劣退。 註二:違規原文經發文者自爆以致無法劣退者,處分逕行折算為水桶一個月。推▕▏ 文違規者,一行推文視為一案,一案折算水桶七天起跳,得連續處分。若▕▏ 多行推文為同段,則視為一案處理,是否為同段由板主判定。 違規原因: 一、違規徵友 判決主文: TinaJones 一次,水桶一周 2010/3/7-2010/3/13 違規備份: ┌─────────────────────────────────────┐ │ 文章代碼(AID): #1A-Ouw2f (Facebook) [ptt.cc] [置底] 閒聊,分享連結,徵友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M.1257868858.A.0A9.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TinaJones:[FV] 歡迎加我鄰居! http://ppt.cc/ 請註明ptt ^o^*03/07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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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su:小那辛苦了,早點休息吧 03/07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