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acebook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我已經詳細閱讀過 Facebook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相關規定。 ─────────────────────────────────────── 1. 檢舉文章:(請按大寫 Q 查詢文章代碼 AID,並將整個表格複製貼上於下) ● ★ m7011/17 weedyc □ [板服] 匯款催繳!!!!! (23:41 對帳/17:21 通緝) ┌─────────────────────────────────────┐ │ 文章代碼(AID): #1B0Qkzkz (Facebook) [ptt.cc] [板服] 匯款催繳!!!!! (23:41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M.1258400701.A.BBD.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2. 被檢舉人:walleyeknee 【 查詢網友 】 《ID暱稱》walleyeknee ()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561 次 《有效文章》148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1/17/2009 14:05:48 Tue 《上次故鄉》140.113.56.183 《 五子棋 》 1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1 勝 0 敗 0 和 3. 檢舉事由: walleyeknee:轉錄至看板 CDMA 11/18 00:20 依據板烏龜第十八條規定,未經原發文者同意任意將文章轉入或轉出本板者, 經舉證檢舉者逕行劣退,或水桶兩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0.21
GeniusKiKi:您好,請原發文者自行檢舉 11/18 01:16
Maat:不是說未經原發文者同意,但是舉證檢舉者這字似乎不代表一定 11/18 01:24
Maat:是原發文者? 11/18 01:24
GeniusKiKi:您好,非當事人檢舉無法求證是否經過當事者同意 11/18 01:26
GeniusKiKi:板規條文規定不清楚之處,將會於下次更新板規時補足 11/18 01:27
GeniusKiKi:非常感謝您的熱心舉發及建議 11/18 01:27
Maat:知道了。這篇還要留著或是要刪掉? 11/18 01:27
GeniusKiKi:都可以,不過沒有刪除之必要.. :) 11/18 01:45
Maat:了解。那我不動了。 11/18 01:46
Durinn:若要轉進bm板的違規文 應該不受此條規定限制吧? 請明定之 11/18 12:57
GeniusKiKi:轉載違規文章進組務板無此限制,此乃針對“檢舉”部分 11/18 20:33
Maat:所以是說"可以轉載證據,但是不能檢舉 是這樣嗎= = 11/18 20:41
nadoka:...轉錄檢舉之證據不在板龜18的攝食範圍內... 11/18 20:59
lacrum:若因檢舉而轉錄證據到FacebookBM板,那就沒關係。 11/18 21:04
Maat:看了上面兩句忽然懂了..所以是說轉錄證據不需要經過原PO同意 11/18 22:14
Maat:這樣應該對了吧Orz 11/1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