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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條件改成「只要擁有『個人目錄』,即可享有推文之資格」 以前之所以要分成「新攤商」與「舊攤商」,是因為 若每次遇到「新攤商」,就必須實行兩個步驟: 一、到精華區的板友名單,加上攤商的記號。 二、將新攤商的ID加入第一頁的攤位列表。 遇到「舊攤商」,則需要審查以下兩點: 一、調查ID有沒有登記在第一頁的攤位列表。 二、查看推文間隔是否太短(有無超過指定時間EX:8小時)。 這就表示在以前的推文條件是: 「只要擁有個人目錄,即可推文廣告 ── 不管有沒有標記攤商」 如今,攤商標記需來此BM板申請,由三位板主共同分擔審查與標記的工作, 大幅減輕了西恩的審查時間與工作壓力。但是推文資格因此被束縛住,變成 「唯有標記攤商,才可推文」 如此一來,為了取得推文資格,來申請標記攤商的人將會大幅地增加, 造成板主額外的壓力。 所以我想,把「攤商的標記」和「推文的資格」分開來 攤商的標記: 就有如店家的招牌一樣,有利於板友在逛精華區時,選擇遊戲類別。 推文廣告的資格: 回到初衷,只要有「個人目錄」就能推文。 如此一來,不需要申請攤商資格也可以推文,姑且不論這能否有效降低 申請標記的人數,這至少可以增加執行審核推文的速度: 一、推文格式不再需要分成「首次」與「非首次」,只要將z-6區的所有板友名單 通通丟進第一頁的攤販列表,有新申請的個人目錄時再補充上去。 二、審查推文,只要觀看其推文之精華區路徑是否位於z-6-XXX,XXX的數字需要 達到10以上,或者是複製一份 yogira板主在z-6-8所製成的板友文路徑總表 ,再加以對照。 雖然要考慮到,符合推文資格的人會一下子爆增。 但如果反過來想,沒有交易需求的人,是不會去推文的。 以上,請參考看看:D 出發點是希望板主與西恩別為這事情太勞累,辛苦了。 -- 哥哥:「欸那個Facebook是在做什麼阿?」 妹妹:「是社群網站啦!」 媽媽:「非死不可的色情網站!?那怎麼我老闆還邀請我去!阿你們還上的很高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48.46
lacrum:.......................................z-6-11是怎麼回事 01/03 22:40
CNion:我有個解決的方法 就是我來幫忙標記攤商 @@ 01/03 22:40
CNion:那個我有進去看過耶 可是不懂是什麼梗就默默的走出來... 01/03 22:41
lacrum:不,我不希望增加西恩工作量=///= 01/03 22:44
CNion:其實還好耶 反正我來就會常逛精華區的攤商了(" ̄艸 ̄) 01/03 22:52
EnterEnd:會分首次 主要是因為個人精華區很多都是空殼攤商吧 01/03 22:58
EnterEnd:有些已經很多沒有整理或新增 有些也只是純放互動或閒聊 01/03 22:59
EnterEnd:所以我覺得將z-6區的所有板友通通丟進第一頁的攤販列表 01/03 23:00
EnterEnd:比較不必要 其他的都不錯 :) 01/03 23:00
CNion: 反正我本來 (補字) 01/03 23:10
weedyc:1. z-6 板友通通丟第一頁不必要+1 2. 標攤商給板主做+1 01/03 23:13
lacrum:1. z-6 板友通通丟第一頁不必要+1 2. 標攤商給板主做+1 01/03 23:14
weedyc:3. 不要放寬資格。 反對的理由是 如果有心想當攤商 就要來 01/03 23:14
weedyc:申請 連這一步都懶得做 我不太相信他會好好按照西恩的規 01/03 23:15
lacrum:安特說得沒錯,但我懶得刪了Orz 01/03 23:15
weedyc:矩推文。 (最近發板服 對於不守規矩的人 感觸良多....) 01/03 23:15
CNion:猴子拍拍 01/03 23:39
jill360:推猴子1.2.3 +1 廣告本來就是給攤商使用的,要賣東西請申請 01/04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