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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很迅速的瀏覽一遍討論串 希望我沒有對大家的意思誤解 現在我想針對"修訂版規"這部分來討論 板主無論有沒有道歉 事情已經發生了 總要有個解決~~ 現行法律賣贓物 有罪 如果明知贓物還買 有罪 不知情的狀況下買到贓物 還是有罪 但前提是必須有直接證據證明那是贓物 以目前臉書遊戲的設定 無法判斷交易的物品是否為暗黑產生 就算明知某帳號有在暗黑 也無法證實這次他拿出來交易的物品是不是暗黑來的 不能用"大家心知肚明"來桶人 這是我的看法 要嘛維持原樣大家睜隻眼閉隻眼 要嘛修改板規 反正規矩定出來大家照著走都沒話說 比方說....一律禁止限定物品交易 或是....限制限定物品金額不能超過買價幾倍 或是....限制每人限定物品交易數量 (抱歉我的腦袋想不出其他方式還請諸位大德討論補充之) 另外分身帳號的事情 很簡單 討論禁或不禁就好 無論結果如何總會造成某部分人的麻煩或困擾 畢竟規定是為大部分人著想而不可能面面俱到 以上 希望我有討論到重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04.238
ocgg:明天版主就會回應了,希望有個結果 10/08 18:31
peibabbit:奶昔姐姐:D 10/08 18:49
nycti:↖( ̄▽ ̄)>小R 板主是說今天回應啦! 10/08 21:00
jushee:R妹妹^///^ 10/08 21:14
spooky221:推奶昔,這篇簡潔有力~XD 10/08 21:32
sundino:希望所謂的解釋 不要又是可笑的理由 10/08 22:44
sundino:而且 不是今天回應嗎? 10/08 22:45
c3103013y:對阿... 不會要拖到明天吧= =||| 10/08 23:10
celiachung:明天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10/08 23:43
nycti:已經到明天了ˊˋ 明日復明日.... 10/09 00:03
sherlockt:真的明日就回了耶 10/09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