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ne13:那天金市長是競標=_= 根本還沒結標 哪來的不算貴=_=?? 10/13 19:40
推 venvendoggy:我覺得重點應該不是"不算貴"三個字吧 10/13 19:41
→ venvendoggy:不知道大家想玩文字遊戲到什麼時候才肯罷休 10/13 19:41
→ venvendoggy:既然知道現有板主不足以擔起所有板務 10/13 19:42
→ venvendoggy:不知道有沒有哪位願意加入版主群當法規顧問的呢 10/13 19:42
→ venvendoggy:我看還不少人懂法律相關條文的嘛... 10/13 19:42
推 leonia:推本篇跟推文狗../ 10/13 19:47
※ 編輯: nadoka 來自: 123.193.212.113 (10/13 19:49)
推 cutejoanna:推本篇跟推文狗../ 10/13 19:49
推 evaj:推小那那跟把拔~ˊˇˋ 10/13 20:21
推 bestlove15:推小那跟姐妹兒!!! 10/13 20:24
推 Snoopy25:推玩文字遊戲對這件事情沒有實質的幫助 10/13 20:41
推 pinz:推本篇~一堆人拿法律論理來壓死版主 請問這是法院嗎? 10/13 21:17
→ pinz:說了一堆~還不是版主說了算 不然去罷免版主選版主呀(放大決 10/13 21:18
推 much365:感想 官官相護 10/13 22:14
→ cutejoanna:跟樓上意見不一樣就是官官相護? 10/13 22:16
→ cutejoanna:而且我也不是官~~但我推本篇和文狗的意見~~ 10/13 22:17
推 much365:他巧妙的迴避版主的問題點 變成都是別人的錯 10/13 22:18
→ much365:所以我才會說官官相護阿 10/13 22:18
→ much365:重點是版主不會反省自己 只會和人玩文字遊戲 10/13 22:21
→ much365:有犯錯就不用認? 10/13 22:21
推 sundino:會拿法理來說 就是因為這些幾乎都是自然法 符合公平正義 10/13 23:19
→ sundino:要拿出來討論當然是要有憑有據 不然要憑空捏造嗎 10/13 23:20
→ nadoka:所以請你們對板主的「問題點」提出合理的「建設性言論」 10/13 23:34
→ nadoka:會講官官相護 會講都是板主的錯 跟一般酸民沒什麼兩樣 10/13 23:36
→ nadoka:剛開始我的確是不認同黑板的做法 10/13 23:36
→ nadoka:但是這幾篇下來,我覺得引用官方這點作法很正確, 10/13 23:37
→ nadoka:但是要自行在加東西我就不支持了。 10/13 23:37
→ nadoka:所以你們要人家反省什麼?要人家認什麼錯?你們到底要怎樣 10/13 23:38
→ nadoka:請講清楚。 10/13 23:38
→ nadoka:我只能說,我從這幾篇看不出來你們到底要什麼。 10/13 23:39
推 sundino:我的問題都很清楚吧 我只是說 訂出新的裁罰範圍 只能罰將 10/13 23:57
→ sundino:來 不應該是 我桶了你 然後說 以後要照這個標準喔 揪瞇 10/13 23:57
→ sundino:還有就是 板主一直要求對方舉證很可笑 10/13 23:58
→ sundino:你就直接說 以後不准賣不是就結了嗎 10/13 23:59
→ nadoka:OK 我瞭了 10/14 00:00
→ nadoka:不過 板主拿的到證據 我倒還滿怕的XD 10/14 00:00
推 sundino:所以我的第二個方案 我覺得蠻合理的 10/14 00:01
→ sundino:玩魚論壇一直UPDATE禁止交易物品 也是短短一篇而已 10/14 00:01
→ sundino:應該不會造成太大的工作量 10/14 00:02
→ nadoka:這點我也覺得OK 有人幫忙會更好 10/14 00:02
→ nadoka:引用官方是最適當的 10/14 00:02
→ sundino:可能要辛苦各個遊戲的小板主幫忙注意之類的 10/14 00:03
推 bromine:認為應把多篇詳細解釋文的文章代碼 寫在板規11 作為參考 10/14 00:18
→ bromine:免得出現"板規11並沒有提到"的藉口 10/14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