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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ssiep (學著多愛自己一點)》之銘言: : 男友的家我去過兩次,見過面三次。 : 男友的爸媽年紀比較大,又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從台北搬回南部老家, : 所以他爸媽的國語都不是很好。 : 他媽媽會說一點國語,也聽得懂,但是他爸爸就幾乎不會太說。 : 我是客家人,台語很差。 : 我去他家吃飯的時候,他們家人都是講台語。 : 我能夠聽懂的部分大概只有10%吧!! : 過程中,我也沒有辦法融入他們的對話,只好靜靜地吃飯。 :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語言的問題在婚後會是一個問題嗎?? : 我會不會太杞人憂天了?? >.< 女人一旦結婚 為何婚後一定要和夫家人相處啊? 男人結婚 有一定要和女方家族相處嗎??? --- 又不是像古代女人, 拿夫家聘金, 被"聘賣"到夫家, 從此"附屬"夫家. 若是男女兩家族"平等"婚姻關係, 而非女方"嫁賣"到夫家, 女人應該是可以在各方面權益上, 和男人一樣的, 譬如: 小孩雙姓, 拜兩家族祖先, 除夕夜和自己父母吃團圓飯,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 畢竟, 現代兩性"平等"的婚姻中, 女人並沒有拿夫家聘金 餅錢 取用住公婆一毛啊! 既然沒虧欠公婆夫家一毛, 為甚麼要像傳統女人一樣, 到夫家當"小媳婦"??? 公婆有高岳父母一等嗎??? 岳父母養女兒 是養假的嗎??? --- 我和男友交往十年 幾乎完全沒和他家人來往 從沒互打過電話 過年過節也沒在送甚麼禮 我更不會跑到他家 去"打擾"他家人生活 或"麻煩"他家人甚麼 連接觸都沒接觸 所以 就沒妳講的語言問題~~~ 也沒有摩擦問題~~~ --- 所以囉 除非是妳要"嫁賣"到夫家, "附屬"夫家, 才要擔心和夫家相處問題喔!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68.60 Aimable:轉錄至看板 pay_home 03/23 17:15
Pinker:還在傳教?回文就認真回文,沒必要什麼都扯到“雙姓““平 03/24 00:10
Pinker:權“吧!這種行為 比路上的摩門教徒還討厭 他們至少會尊重 03/24 00:11
Pinker:還不至於像你亂入一通勒! 03/24 00:11
dodozzz:我也想噓~~~ 03/24 03:51
lavender09:我跟著噓! 自己覺得自己觀念好 也不是這樣強迫行銷的吧 03/24 10:11
lavender09:這種置入性行銷 真的很讓人反感! 03/24 10:13
lavender09:看妳其他文章都還不錯 但可不可以不要什麼都講賣女兒? 03/24 10:15
september02: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03/25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