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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求助] 已經走到了交叉路口 時間: Wed Aug 8 00:19:43 2007 這一串的感想就是: 若自己是在乎另一半成就的人 (男女都一樣!!!) 很早好早以前 在交往時 就要講清楚 告知對方 自己是一個怎樣"有期望"的人 (譬如 希望對方將來也和自己一樣有更好學歷) --- 而不是將對方當車夫/或老媽子 使用與利用"好多年"後 自己"終於"有些小成就後 才在嫌對方不夠好 不夠上進 和自己不搭配 這樣就會讓人覺得 有情感責任上的虧欠!!! 也多少可避免男女間感情上的遺憾事發生!!!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218.187.15.140 (08/08 00:21)
yeushin:XDD 很炫欸 可是 人多少都在改變中 08/08 00:21
yeushin:五年前五年後 我都不敢保證自己對自己期望值都一樣了 08/08 00:22
※ 編輯: Aimable 來自: 218.187.15.140 (08/08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