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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ionward (123)》之銘言: : 我私心覺得這對表弟不是很好 他也很懂事也功課很好 : 但如果他父母其中一位願意選擇 : 至少工時短一點點的工作 甚至放棄工作 他們家庭年收 : 從一千多萬掉到或許七百萬 這樣到底值不值得? 所以我覺得, 不論男女, 都沒必要在外過度勞累工作; 家中有兩個大人一起工作賺薪水時, 有必要某人過度勞累嗎? 而真正愛一個人時, 會捨得讓對方工作超時, 過度勞累? 甚至身體出狀況嗎? --- 我認為, 男女都應該工作, 都應該做家事, 而不是只能向另一半伸手拿錢! 也不是(女人)自己賺錢自己花, 完全不負擔家庭經濟! 畢竟, 家事是可以兩個人一起分擔做的, 而家庭經濟壓力, 也是可以兩人一起分擔的! --- 不管是做家事被要求比較多? 還是工作比較辛苦? 相愛的男女, 可以一起分擔家事, 一起分擔家庭經濟啊! (現在雙薪家庭很多啊!) 沒必要: 家事一輩子丟給某人做, 家計一輩子丟給某人負擔! 然後有一天婚姻若有狀況時, 有人需要跳出來打悲情牌??? 而要打婚姻悲情牌的人, 往往也是這種極端例子: 1. 男人喊養不起女人, 女人卻一心賴男人包養她一輩子! 2. 女人一輩子只有做家事, 完全不工作! --- <沒有歌的女人─美滿人生> 一場生死巨變,讓一輩子只會掃地、拖地、煮飯、煮涼茶的女人醒了,她原來是一個歌唱 第一名的夢幻少女,只因男人保證會照顧她一輩子,就結婚了,未料是她以掃地、拖地、 煮飯、煮涼茶照顧他一輩子,還被他嫌棄一輩子。這個愛唱歌的女孩,婚後一首歌都沒唱 過。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article?mid=3838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