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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usbailey200 (bailey)》之銘言: : 男友是個孝順的人 : 未來的公婆想跟我們一起住 : 其實 : 我們都覺得各自住會比較相處融洽 也比較自由 : 但是.... : 我沒理由反對要一同住押 : 他也找不到理由 : 因為這件事 : 我已經煩惱了好久了... 我只能說, 若妳是傳統媳婦, 結婚時有拿夫家聘金/餅錢, 婚後有取用住到公婆一毛好處的話, 那妳是"絕對"會被要求當"傳統媳婦"的!!! 就算妳不想當, 或公婆怎麼開明, 妳還是多少會被他們"期望"當傳統小媳婦! 越能聽夫家話, 越好! 定期和他們打招呼, 客套, 過年過節送禮, 自然是免不了的了! 尤其, 他們曾對妳付出過甚麼時, (就算是一毛錢好了!) 妳好意思完全拒絕他們的"一點"要求嗎? (即便妳會感到不自在, 不舒服, 或不方便!) --- (以下故事, 供妳參考!) 最初我和男友交往四年後, 也曾經因為這種住在他附近的問題, 而我們整整分手一年! 因為, 他當時想去找較有傳統觀念的女生. 後來, 他認識的女生, 並不是他"想像中"的那樣傳統, 譬如, 她自己賺的錢, 她自己存, 不會一起分擔家計! 然後那女生喜歡看的電影, 也和我男友喜歡看的類型, 不太一樣! --- 整整分手一年完全沒聯絡, 後來他聯絡上我, 這時, 他的想法已不像過去一樣傳統! 他現在反而討厭傳統依賴男人的女生了! --- 當然了, 既然我不是傳統的女生, 也就是結婚不拿男方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一毛, 婚前婚後都一樣, 沒虧欠男方家一毛; 婚後, 我也會和男生一樣, 出錢出力, 養家/養小孩! 平日, 我更不會跑到男方家, 打擾他們家人(包括他妹妹)的居家生活! 我完全不用討好我男友的父母, 交往十年, 沒和他父母通電話, (他幫我擋著!) ; 我男友, 也完全不用討好我父母! (我替他擋著! :P) 我們雙方, 都不怎和對方父母有在接觸! 反正, 婚前婚後都一樣, 自己的父母, 自已照顧, 也不是不可以啊! ^_^ 反倒是, 叫別人孝順/取悅自己父母, 較沒道理! 較折磨! 而且是漫漫長日喔! ^^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8.79 (10/22 22:03)
dying:第一段就是刻版印象,以此為立論基礎,後面不用看也知道是廢話 10/22 22:38
Aimable:傳統女生的遭遇, 婆媳問題, 不也是廢話嗎? 10/22 22:43
wesleychun:交往十年...還是男女朋友...會結婚嗎? 10/22 22:59
Aimable:不結婚, 難道另外各自在找喔? 不更累嗎? 10/22 23:03
Aimable:不結婚, 難道另外各自再找喔? 不更累嗎? 10/22 23:04
Goos:請問第三句話的根據在哪 喔我忘了跳針廢文是不需要根據的 10/26 11:16
kevinjainu:同樣的東西要說幾次,老話一句,你先結婚再說啦 10/27 23:35
hide322:可以請問教母男友任何一種的聯絡方式嗎? 本人沒什麼不良 10/28 00:34
hide322:企圖 只是想對他至上最崇高的敬意&謝意 10/28 00:35
cherrymo:你還沒結婚-怎麼一直說自己不拿聘金不收餅錢?? 01/1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