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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rsEver (豬是妳)》之銘言: :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我從來都不是很在乎我男友他父母或他妹妹的想法! : : 因為, 我不靠他們家一毛一力! (換句話說, 我不勞, 不麻煩他們一毛一力!) : : 我和男友家人, 完全沒在往來, 也沒在打電話! : : 我男友和我家人也是一樣, 完全沒在往來! : : (換句話說, 我們彼此都不打擾/干擾對方的家庭成員生活! 也完全無摩擦!) : 問題的癥結在於,結婚前是朋友,結婚後是家人. : 朋友的時代,不互相干擾是禮貌. : 家人的時期,相敬如冰就是冷漠, 男女各是有家人的人啊! 但何必要求一個血緣關係特遠的人, 要對自己特別熱情? : 更何況是晚輩對長輩,那叫做不孝! 要論孝不孝, 也是要先"檢討"自己養二三十年的親生子女, 而不是別人家養大的小孩! (別人家小孩, 也有自己父母應該好好孝順啊!) : 一天到晚只會抱著小孩, 然後 博士姑姑長,博士姑丈短, : 有事的時候會撇得遠遠的,當自己是外人 : 自己閒著的時候,就想擺大嫂的架勢,開始長嫂如母了, : 長嫂? 去 掌掃 還差不多. : : 男女談戀愛, 主要是當事人的感覺! 他們自己溝通好, 就好! : : 妳母親不能接受某些事, 妳大嫂的父母, 也可能不能接受某些事! : 現在的狀況是,女婿沒什麼好被嫌的, 那小孩, 是兩家族的, 拜兩家族祖先嗎? 有公平了嗎? : 有好東西,會送去丈人家; 有時間,也會去丈人家; : 反而回小孩的爺爺奶奶家變成例行公事, : 連車錢由誰出都要計較. : : 小孩, 其實是男女兩家族共有的! (就血統與基因而言, 各占一半!) : : 帶小孩, 應該是男女兩方父母, 都有責任, 都有權利! 也都應該出錢出力! : you got the point! "也都應該" : 可是,現在的狀況就不是這個樣子. : 媳婦是職業婦女,當公公婆婆的想幫忙照顧小孩,順道含飴弄孫, : 有錯嗎? 不知岳父母怎麼都沒表示也想照顧小孩? : 再者,照顧小孩是父母的責任,不是父母的父母的責任, : 岳家那裡已經正在照顧其他子女的孩子, : 老人家想讓自己的孫子得到最多的關愛最多的照顧, : 也想替自己的兒子媳婦省錢,所以不管再累也堅持自己帶 : 至少,以我的角度而言, : 我只看到一對很疼孫子,很替兒媳著想的爺爺奶奶. 就我個人的喜好來說, 我不會想麻煩公婆任何事, 也不想找他們幫任何忙! : : 妳大嫂, 本來就和妳家族毫無血緣關係, 也不同姓氏, 本來就是外人與客人! : : 照妳這樣的要求來說, 不知妳大哥到妳大嫂家, 一個月報到幾次? : 外人與客人... : 抱歉,可能我觀念比較保守,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就算妳不把她當外人, 她也是"隸屬"妳們家族之下吧? 她要聽妳們家族的吧? 看妳們家族上上下下的臉色吧? 甚至在板上被批評! 很抱歉, 就我個人而言, 我對這種"隸屬"夫家的身份, 完全沒興趣! 我不覺得, 我有那種"需要", 隸屬男人家之下! : 既然結婚,就是一家人; 無所謂外人與客人; : 總不能像上面說的那樣, : 有事的時候當外人,想管事的時候就自當主人了吧. 事情會發展到這種情形, 大家都要檢討啦! 是誰要把媳婦引進門的??? 如我之前所說, 我完全不去男人家走動, 不麻煩他們任何事, 連戰場在哪, 要吵甚麼, 都不知道? : 講難聽點,在長輩百年之後, : 還願意當個外人還是客人,分.毫.不.取.嗎? 這也是看人處理啦! 基本上, 我的觀念裡, 自己走後, 只要由自己的小孩拜就可以了! (兒子拜也可以, 女兒拜也可以!) 至於利益方面, 有些女方家族留給女兒的還比男人家族多勒, 這怎麼說啊??? (事實情況是: 岳父母社經地位不一定比公婆社經地位低!) : : 妳大哥到妳大嫂家, 有無在做家事? 有無在幫忙岳父母家的忙? : 前文已說明. : : 有戰場在嘛! : : 像我與男友家人, 完全沒在接觸, 沒在講電話, 完全是陌生人, 誰也沒在虧欠誰, : : 請問怎麼吵啊??? 要吵甚麼啊??? : : 嗯, 這就是妳們自己的問題了! : : 不論男女, 自己的父母不好好孝順, 卻指望別人幫自己孝順自己父母, : 誰說不孝順自己父母的了? : 也沒人指望別人會孝順自己的父母. : 但現在問題在於當媳婦的沒有媳婦的樣. : 將心比心, : 如果將來是您的丈夫, : 在陪您回娘家的時候只會翹著腿當老太爺,茶來伸手飯來張口, : 您會做何感想? 我丈夫回到我家, 頂多只被請吃飯! 他不用到我家做家事, 家事我自己做就好! 同樣, 我也不到我丈夫家做家事! 他家的家事, 請他自己好好做好! 不論男女都一樣, 配偶, 是和自己戀愛, 共組新家庭的對象, 但不是自私的"使用"對方來幫自己老家做家事, 幫自己孝順自己父母的人! 請尊重男女兩人, 都是各自有自己父母與家人的人! (很多事, 不需雙重標準!) 自己的本份, 自己好好做好, 不要"賴在"配偶身上, 比較好! : 您的兄弟姐妹又會做何感想? 我自己不要去侵害到男方手足(如男友妹妹的)任何權益, 然後, 男方也別"干擾"到我老家的任何居家生活, 這比較重要吧?! : 您的雙親又會做何感想? 我的父母, 我孝順就好啊! 畢竟, 我男友, 又不是我爸媽出錢出力養大的! 同理, 我也不是我男友父母出錢出力養大的! : : 心態可議啊!!! (更何況, 每個人有"自己的"父母要孝順啊!!!) : 晚輩沒有晚輩的樣,這更心態可議, 傳統婚姻關係中, 媳婦不只是一般晚輩, 還是"附屬"夫家的次等地位喔! 是被夫家要求的份比較多喔! 要看夫家大小臉色的喔! 只不過不像過去"童養媳"那麼可憐而已! : 還是那句話, : 現在是公婆和媳婦的關係, : 可是將來, 六七十年後, 是要上同一個祖宗牌位的, : 能說媳婦是外人嗎? 能分嗎? 現在這種男女平等的時代, 誰知自己走後, 最後是誰在拜? 只要是自己小孩拜就好吧! : : 像我這樣平日不會跑到男友家"打擾"他們人家居家生活, 不是很好? : : 他們家若多了我一人, 實在是擠了些! (他們不自在, 我也不快樂! 我更不願意!) : : 同理, 若我男友要跑到我家來擠, 我也會非常反對與討厭!!! : 男女朋友和夫妻本來就是不同的關係, : 結婚最大的"副作用"就是: 兩家人變成一家人, 可以沒甚副作用啦! 看男女當事人怎麼溝通與互動? 像我這種不拿夫家一毛一力的人, 凡事自己想辦法, 不靠他們一毛一力的人, 我還受他們牽制喔? (會不會有點好笑?) 況且, 我也沒空鳥這些諸如此類之事啦! : 如果不能接受這樣的改變, : 那就保持男女朋友的關係就好,別談結婚. 其實, 主要看男女是怎樣的組合啦! 是傳統女人附屬男人家族的組合? (可能有三天三夜講不完的婆媳問題, 或要打悲情牌) 還是男女平等平權的家庭組合? (雙薪家庭, 沒聘金/餅錢, 男女一起出錢出力養家/養小孩, 很多事情不需雙重標準!) : 既然已經結了婚, 那就要去讓自己去適應這樣的改變; 這是蠻悲情或無奈的說法啦! >_< : 何況是已經當了媽媽的人,是沒有資格再鬧公主病的. 那也是要看當事人選擇傳統婚姻, 還是兩性平等平權的婚姻啊? 像我會選擇兩性平等平權的婚姻, 會和男人一起出錢出力養家/養小孩的! 至於為甚麼會有公主病? 我認為當事人男女都有責任! >_<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_^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20
moomin7:模糊焦點了!不過仍感謝你的見意! 12/04 20:59
w012917:比起上面那偏,我推這篇... 12/04 23:15
sdmotor:就是很爛很糟糕的想法 ~ 噓 ~ 愛屋及屋 懂不懂~ 12/11 14:33
carina0227:推~ 但不推簽名檔 08/25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