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ibici:當初辦卡時是否連帶保證人?可以問問信用卡版 04/19 00:40
→ VIO:不是 沒做保但1通訊地址填2家= = 04/19 01:42
推 vimiq:就說這裡根本沒這個人就好了,我家也接到前屋主一堆恐嚇信XD 04/19 03:11
→ vimiq:前屋主欠卡債賣屋,地址沒改,過戶產權清白銀行也沒辦法。 04/19 03:15
→ vimiq:但是第2家如果是一般公寓沒有警衛阻擋就要小心。 04/19 03:18
推 guemao:沒錢還就不要硬擠出來還“利息”。 並且呢,不要被對方佔上 04/23 06:11
→ guemao:風。對方也只是個拿人薪水恐嚇債務人的痞子罷了。 04/23 06:12
→ guemao:這些痞子就是欺負你們不懂法律。 04/23 06:14
→ guemao:下回就說~老子要錢錢沒有,要命是有一條啦。半年後還你! 04/23 06:14
推 guemao:重點就是,只要命還在,不怕還不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 04/24 10:22
→ guemao:燒!當初辦卡留的第二人連絡資料,是怕找不到債務人,所以 04/24 10:23
→ guemao:說...鳥他咧~欠錢的人是當初刷卡刷得爽歪歪的那傢伙,不是 04/24 10:24
→ guemao:你們欠錢就好。最好也不要幫這種人擦PP,他才會長大。 04/24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