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oefox (tom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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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不滿] 原來我家也是重男輕女的
時間Thu Apr 8 10:26:45 2010
其實看到那麼多人罵原po"其實就是計較遺產"(感覺有些人意見就是這樣),我覺得蠻驚訝
也蠻難過的。
很多問題,很明顯孩子在意的就是父母"態度"的問題,為什麼要用這種不人性的"道德批
判"來批評這些因傳統觀念作祟在親情中受挫的孩子呢?
遺產的爭奪是一時的,親情的計較是一輩子的。每個人都渴求平等的親情,即使是同胞手
足,也會因為偏心而吃醋、受傷。
孩子一定會因為受到不公平待遇而傷心,而當父親搬出以後要讓兒子/長子養之類這種理由
時,孩子難免會有,為什麼我父母只在意自己有人養,而不在意我以後有沒有辦法有房子
過安穩的生活呢?當然父母不需要做這麼多,但是當差別待遇產生,除了聖人以外,沒有
人會不猜疑傷心。
很多人會說父母養育你長大就是盡了義務,不須為兒女考慮這麼多,當然沒錯,但是態度
很重要,態度的不同就是會讓孩子的受傷。
有人省吃儉用,讓孩子得到最的好學習環境,長大後能在社會中競爭,好好獨立生活就好
。
有人自己吃好穿好最重要,孩子隨便養大就好,以後只期望他賺錢回饋自己。
這兩種父母都盡了義務,只是時間長短及態度不同,你能因此認為第二種父母小孩不該
有怨嗎?不該傷心嗎?因為父母的愛是那麼微薄。
而且在現今這個社會,這是個很瞎的理由,無關男女平等,而是房子給任何人都不能代表
或強制以後那個人一定必須或可以或願意獨立負擔孝養的責任。最好的方法難道不是房子
遺產平分,大家包括父親自己都有份,或者乾脆給父親一人,兒女同住都必須照顧他,等
父親過世已無關孝養問題在平分給兒女。
如果硬要扯到遺產分配能不能與孝養父母劃上等號,那反過來說,父親有什麼理由說兒子
/長子要養自己,所以房子要給他呢?因為因為不管有沒有房子,都要養自己父母不是
嗎?
所以重點根本不是小孩能不能因為遺產分配不公,而在孝養上少出力。認為孩子在意的
就是遺產。
重點是父母用孝養的事,來合理化自己對兒女不公平的遺產分配,這種態度很讓孩子傷心
。我覺得這才是大多數發這種文者的心聲。
遺產劃分是否等於親情(公平性?)?我們知道,這兩者當然不能說是決對成正比。
我們也知道,感情-不論是親情、愛情、友情....等,是無法公平的,因為那個差異是自
然產生的,不是人為能控制的,但是當你為人父母,要試著平衡它,不能太偏心。當你心
中無法控制而有偏向時,在行為、物質上,更要試著不讓其偏頗,有太大不公平,避免孩
子受傷。我認為這是身為父母的責任。
我也知道,物質的給予不能和親情畫上等號,但大部分的人,除了用心、用言語、行動去
表達對兒女的愛以外,最常見的不就是物質的給予嗎?而孩子也常常透過大人行為的表示
與物質的收受來感覺、確認親子愛。先不要論對與錯,而是人性就是如此,人類就是這麼
敏感脆弱的動物。
舉個最簡單例子:大家應該都聽過「愛吃魚頭的母親」的故事,小孩看到媽媽都吃魚頭,
還以為母親最愛吃魚頭,長大後才知道那是因為母親愛孩子,所以把魚肉都讓給孩子。
另一個故事是「聖經與腳踏車」:有一個少年,他生日的時候,很想要收到一台腳踏車
,他告訴了他的爸爸。他滿心的期待,終於到了生日當天,然而父親卻拿一本聖經給他,
他非常生氣而不諒解。多年以後,他的父親過世時,他打開那本聖經,發現裡面夾著買腳
踏車的錢,他誤解了爸爸,爸爸是愛他的。我知道這個故事的原意不是我所要說的(應該
跟我相反,是要說不能以物質來斷定親情),但我想問的是:為什麼他要看到爸爸給的腳
踏車錢,才會察覺父親的愛呢?這就是人性、人的基本直覺反應。(當然這個故事是有點
誇張)
看到第一個故事,我們透過母親的行為知道,她非常無私得愛她的小孩(先不討論故事中
孩子的遲鈍)。如果今天另一位媽媽沒有這麼作,而是只是煮魚給孩子吃時,我們知道兩
位媽媽可能是一樣的愛小孩的,只是行為不同,孩子接收、感受的程度就不同。如果一個
媽媽,有雞腿有魚肚都自己吃,然後跟兒子說我非常愛你喔!兒子會不會懷疑母親的愛?
會。我們不能以此評判媽媽不愛小孩,但是我們人性的部份讓我們不禁以此懷疑這份愛的
程度。
人就是這樣,會不自覺得以物質去評斷親子愛;以物質授受的多少,來確認自身所得的愛
的高低,以及是不是和兄弟姐妹一樣多。當他因此判斷父母給自己的愛比較少,不等同於
兄弟姐妹時,他會感到受傷。(而我想這沒有對錯,人就是這樣)
人就是如此,會以物質的給予,去表達親子愛;以物質給予的多少,來分別自身對每個孩
子愛的多與少,不管是有自覺性還是不自覺的。
如果你要反問我:人真的會不自覺或自覺的的以物質給予的多少,來分別自身對每個孩子
愛的多與少嗎?
也許我不能肯定的說對,每個人都如此。但我想說的是,歷史上,有多少帝王(不管是中
國還是日本),會想把帝位、家業傳給自己寵妾替自己生的比較心愛的兒子。在我們身邊
,聽過多少父親,想要把比較好的、比較多的給自己小老婆(或外遇)生的比較寶貝的兒女
。有多少父親能夠棄元配與之所生子女不顧,卻盡力養育後來和別人生的小孩?總而言之
,人就是會因為感情的差異、多寡而對不同的兒女,做不同的給予。
所以請不要再以遺產分配不等於對父母的孝養責任這種合理的道理來否定被不公平對待
的孩子傷心難過抗議甚至反制的權力。
還有,千萬不要在用傳統造成的社會現象,來合理化錯誤的行為,否則永遠只是惡性循環
。
說因為傳統男性養父母,所以遺產房子應該給男性。男性可能會贊成。
但是用別的事情去想。
如果先預設因為傳統遺產房子都給哥哥,但是父母都還在遺產都還沒在分喔!
女兒就不幫忙分擔孝養父母之責,只稍微出力出錢,這樣真的合理嗎?
因為傳統要求女性以夫家為重,不能賺錢養娘家父母,所以嫁女兒等於少了一個孩子要
收取高額聘金。大家覺德合理嗎?
因為傳統要求男性就是要一人負擔養家之責,我養家壓力比妻子大,所以家事我都不管,
男性可能覺得合理。
因為傳統要求女性一人負擔家庭家事育兒責任,反正這方面只有做老婆的會被要求,我
就不管家裡經濟有多困難,甚至老公生病不能工作都不管,反正傳統上家事要求我,自
然養家賺錢男人自己承擔。大家覺得合理嗎?
所以不要用真的現況,合理化家裡不公平的行為。
應該是改正錯誤的行為,來導正之前傳統造成的社會現象。
這種以傳統來解釋行為合理的方法,只會造成家庭問題惡性循環,親人關係破裂而已。
※ 引述《Elebea (歐比)》之銘言:
: ※ 引述《joegonsinga (就甘心A)》之銘言:
: 講直接一點好了 我賭你年紀小於22
: -----------------------------------------------------------------
: 要功利的認為公平只是藉口,爭錢才是目的 是可以
: 不過這種說法有點天真而可笑的以為人性有高貴到
: 可以受到不平等對待,還可以持續地付出同樣的愛
: 父母的偏愛對被忽視的子女是種傷害
: 對父母的付出是天性,
: 現況是跟手足付出一樣多、甚至更多時,卻得到比較少的回報,所以希望回報到平等
: 想要苛責「要求得到更多回報是不應該的」
: 那麼,是否可以降低付出?
: 喔不,這樣一來又會被苛責「降低付出也是不應該的」
: 那請問該怎麼做?
: 人性沒那麼高貴、也沒那麼犯賤。
: 早一點看開,稍微冷淡一點以對是保護自己的好方法
: 還是要奉養父母,但不要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進去。
: 畢竟,能改變父母觀念算超好運
: 但一般多是 1.爭不到就是爭不到,繼續付出最後悶死自己
: 2.爭不到,最後連自己的嘴臉也變得可怕
: 不要說兒子女兒
: 即便是一樣的性別,也會有類似的問題…
: 假設老大比較長進獨立,老么比較依賴
: 結果父母就是從小偏愛老么,甚至明明兩人都成年了,卻仍認為老大照顧老么是應該的。
: 節流都為老么,開源都從老大身上挖,這種情況也不算少見…
: 在經濟壓力跟現實工作的痛苦尚可承受時,其實老大都還可以撐得下去。
: 但如果感受到一定的痛苦時呢?
: 老大的心態能夠沒有變化就太神奇了。
: 如果你對這篇文章沒有共鳴,
: 恭喜你,你有一對好父母,
: 或者恭喜你,不是被忽視的那一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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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4/08 12:14)
→ lukeloo:原原po的"態度"就讓人覺得,她認為沒分到一樣多錢,父母永遠 04/08 14:28
→ lukeloo:是重男輕女,不公平.且和孝養牽拖成一件事,和你的論述相似. 04/08 14:31
→ lukeloo:而我們是說原原po要改變"態度",不要認為一定要爭產,來和孝 04/08 14:37
→ lukeloo:養牽扯成一起,不要沒分到錢,就否認父母從小對妳的愛,父母 04/08 14:41
→ bunnys:所以如果原po爸媽對他從小冷淡,只要給他財產那就算重視他是 04/08 14:43
不能這樣說......我一開始就說態度很重要,不是有沒有給錢的問題,是態度和偏心的
問題。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4/08 14:45)
→ lukeloo:不能決定自己的錢的用途喔?不要一付"愛我,就給我錢"的態度 04/08 14:45
→ bunnys:說是要父親在乎,整篇文章只有沒分到財產,要劃清關係 04/08 14:50
→ lighthearted:原po發完文就沒再回覆 誰又能說誰感覺的真的是她想的 04/08 15:07
→ lighthearted:然後就看到一堆原po的代言人在彼此筆戰 滿..怪..的.. 04/08 15:08
→ supertako:我看原po的文不覺得原po有一樓說的那種態度 04/08 15:17
推 lanhow:L大...筆戰的都心有戚戚焉 ... 04/08 15:52
推 lanhow: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04/08 17:35
推 generally:有沒有男生爭產就是正常,女生爭產就是不孝的八掛? 04/08 17:39
→ lukeloo:s大,原原po就有"反正可以我跟我弟兩個人共同持有"預設立場 04/08 18:30
→ lukeloo:而此篇原po也說"最好的方法難道不是房子遺產憑分"....-_-. 04/08 18:34
→ lukeloo: 平 04/08 18:35
→ lukeloo:lanhow,很好奇你弟對你的態度為何大不如前,發生了什麼事?? 04/08 18:41
推 lanhow:LU那是用爸爸的立場寫的.... 04/08 19:30
→ lanhow:像是這種問題真的有解..藍綠也不用戰了.. 04/08 19:32
推 cashko:不覺得原po有一樓說的那種態度+1 04/08 21:59
推 supertako:完全不懂 原po認為共同持有這點 為什麼要被苛責?? 04/09 03:30
→ lukeloo:s大,原原po已在預算計父母的財產了.....-_-. 04/09 03:38
推 supertako:你真的懂算計財產的意思嗎= = 他是聽到老爸討論才衍生 04/09 03:47
→ supertako:出平分的想法 這樣是算計嗎? 04/09 03:47
→ lukeloo:原原po怎麼不問老爸的想法及老媽的遺願?而就預設共同持有 04/09 04:06
推 supertako:呃...你沒看內文嗎?他老媽不是說房子一半市值會給原po嗎 04/09 04:09
→ lukeloo:的作法,這不是算計財產了嗎...你懂這意思嗎...-_-... 04/09 04:09
→ lukeloo:你沒看內文啊...如原原po尊重老媽的遺願,原原po根本不會有 04/09 04:14
→ lukeloo:"反正可以我跟我弟兩個人共同持有"的預設立場...-_-... 04/09 04:15
推 supertako:我們對算計解讀不同吧 我覺得很積極主動的才會用到算計 04/09 04:17
→ supertako:財產這詞 原po只是覺得不公平而已阿 = = 04/09 04:18
→ lukeloo:原原po老媽生前就已說,房子歸她弟,原原po還是要"共同持有" 04/09 04:20
→ lukeloo:原原po之前也不和他弟及她爸說,到房子無法"共同持有",才說 04/09 04:23
→ lukeloo:出老媽的說法,這不是積極主動的算計財產嗎...你懂嗎...-_- 04/09 04:26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4/12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