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nnys (賀飲料店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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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求助] 女友不願婚後住家裡
時間Thu Nov 25 22:06:32 2010
※ 引述《rr8907010 (rr8907010)》之銘言:
: 大大好
: 首先說聲抱歉在此發訊息請教
: 小弟有一女友交往七年 最近有在談結婚
: 就小弟想法結婚基本上有兩大方向 錢和家事皆為64比例分(錢男6女4 家事男4女6) 由於
: 女友工作較累我也可接受 錢男7女3 家事男8女2的情形
: 由於談到要結婚 住的問題最近也一直討論
: 小弟家位置很大夠住 且工作交通生活機能都十分滿意 如住家房租生活費一個月約省2萬
如果你老婆娘家位置很大夠住,且工作交通生活機能都十分滿意
如果住娘家房租生活費一個月約省2萬,你願意住到岳家去嗎?
: 但女友不肯因生活習慣不同 和父母一起壓力大 他個性較強 此事談了2年一直沒效果
本來就是,生活習慣不同,又不是自己的父母住再一起壓力一定會很大
: 有循序漸進來家沒幾次 他又打退堂鼓連去我家吃飯都不要
因為你是有目的的要她慢慢習慣然後願意跟公婆住,
要是我我也不願意去吃這種壓力很大的飯
你又願意循序漸進住進岳家嗎?
: 小弟重視家庭想想父母養我們到老 這種情形的報恩實在對不起他們
是啊,你重視你的家庭,別人的女兒也應該重視自己的原生家庭,
岳父母養大一個女兒到老卻遇到這種女兒被要求要去住別人家孝敬別人父母情形,
你實在對不起他們
: 請教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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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孝敬父母不見得是要住在一起才叫做孝順,報恩,
如果婆媳,岳婿住在一起大小摩擦不斷,觀念不合,那對彼此都是一種折磨,怎麼會是報恩呢?
你有父母,難道女方就沒父母嗎?
你覺得住在一起是對父母報恩,那也沒錯,可是你父母並未扶養過你老婆,
你要報恩不代表你老婆就要被拖下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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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79.32
推 urmomo:搞不好原po願意去 xDDDD 11/25 22:07
→ bunnys:那很好啊,二家輪流住,兩邊父母都照顧到 11/25 22:07
→ urmomo:就台灣的傳統觀念來講 男生願意不怕被講閒話 但女生還怕被 11/25 22:07
→ urmomo:講閒話 搞不好閒話聽聽看老公的眼神都覺得他就是吃軟飯的 11/25 22:08
→ carnie:我也覺得不能那麼生硬 要是原波老婆家裡沒兄弟 怎麼辦呢 11/27 09:33
→ carnie:未來很多家庭沒生男丁的 會遇到這種問題 甚至招贅 11/27 09:34
→ generally:只好找外國人,像崔佩儀一樣 11/27 19:37
→ bunnys:外不外國人不是重點,要跟這種對象結婚還不如自己過的愉快些 11/27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