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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媽也說過要我付弟弟學費、養弟弟 但是我完全沒有理她 甚至我連孝親費也沒有給 賺的錢全部都是我自己的 不是媽媽沒跟我要 剛出社會時 她要我每個月給她一萬 可是我直接說:「不要。」 不要就不要 她就算不爽又能怎樣 難道要把我趕出家門? 如果真的因為這樣被趕出去, 那不給也只是剛好而已。 我寧願拿這一萬出去付房租, 也不要拿這一萬來付家用或孝親。 (我搬出去了,現在大多住外面, 不過不是被趕出家門, 是工作需要。) 我父母一直都很重男輕女, 甚至說出以後所有東西都是弟弟的 叫我不要回家爭家產 我不是想要家產 只是對他們的態度心寒 從小我受到的待遇就比較差 我弟穿nike 我穿夜市牌 重考時 我爸說:「給你十天去找個工作養自己。」 我弟重考 我爸說:「花多少錢無所謂,只要你有學校。」 工作時 我爸說:「大學畢業賺那一點錢。」 我弟要工作 我爸說:「賺多少無所謂,不夠的我補給你。」 我瘋了才會幫我弟出學費, 反正我賺得不多,沒有什麼用, 不如公務員退休的父親, 那好,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養。 我還是會買東西回家給大家吃, 跟弟弟的感情也沒有不好, 一起出門吃東西都是我付, 只是不爽給他們錢。 千萬不要為了「孝順」, 讓自己嘔到死, 這一點都不值得。 --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59.193 ※ 編輯: eunice0802 來自: 111.243.159.193 (10/24 19:26)
abyepi:誇張的重男輕女.. 10/24 20:20
generally:原po很有骨氣 10/24 23:28
juju1019:有時氣的真的是父母的態度及觀念問題 10/24 23:33
particular:原po頭腦很清楚,very good 10/24 23:38
※ 編輯: eunice0802 來自: 111.243.159.193 (10/25 01:09)
kelven0827:大推,現在公務員要被減薪了 10/25 22:42
mrschiu:中華民國的公務員連最基本的憲法保障的男女平等都作不到 10/26 03:34
mrschiu:根本就不配領薪水.. 10/26 03:34
zxxsummer:推原PO 10/26 13:51
jessicasweet:很好,爸媽沒救了,要跟弟弟相親相愛唷 10/29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