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nice0802 (尋找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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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之後工作養家 是我太計較嗎
時間Wed Oct 24 19:24:53 2012
原文恕刪
我媽也說過要我付弟弟學費、養弟弟
但是我完全沒有理她
甚至我連孝親費也沒有給
賺的錢全部都是我自己的
不是媽媽沒跟我要
剛出社會時 她要我每個月給她一萬
可是我直接說:「不要。」
不要就不要 她就算不爽又能怎樣
難道要把我趕出家門?
如果真的因為這樣被趕出去,
那不給也只是剛好而已。
我寧願拿這一萬出去付房租,
也不要拿這一萬來付家用或孝親。
(我搬出去了,現在大多住外面,
不過不是被趕出家門,
是工作需要。)
我父母一直都很重男輕女,
甚至說出以後所有東西都是弟弟的
叫我不要回家爭家產
我不是想要家產 只是對他們的態度心寒
從小我受到的待遇就比較差
我弟穿nike 我穿夜市牌
重考時 我爸說:「給你十天去找個工作養自己。」
我弟重考 我爸說:「花多少錢無所謂,只要你有學校。」
工作時 我爸說:「大學畢業賺那一點錢。」
我弟要工作 我爸說:「賺多少無所謂,不夠的我補給你。」
我瘋了才會幫我弟出學費,
反正我賺得不多,沒有什麼用,
不如公務員退休的父親,
那好,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養。
我還是會買東西回家給大家吃,
跟弟弟的感情也沒有不好,
一起出門吃東西都是我付,
只是不爽給他們錢。
千萬不要為了「孝順」,
讓自己嘔到死,
這一點都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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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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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unice0802 來自: 111.243.159.193 (10/24 19:26)
推 abyepi:誇張的重男輕女.. 10/24 20:20
推 generally:原po很有骨氣 10/24 23:28
推 juju1019:有時氣的真的是父母的態度及觀念問題 10/24 23:33
推 particular:原po頭腦很清楚,very good 10/24 23:38
※ 編輯: eunice0802 來自: 111.243.159.193 (10/25 01:09)
→ kelven0827:大推,現在公務員要被減薪了 10/25 22:42
→ mrschiu:中華民國的公務員連最基本的憲法保障的男女平等都作不到 10/26 03:34
→ mrschiu:根本就不配領薪水.. 10/26 03:34
推 zxxsummer:推原PO 10/26 13:51
→ jessicasweet:很好,爸媽沒救了,要跟弟弟相親相愛唷 10/29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