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thicizer (豈其然乎?)》之銘言:
: 看了諸多板友回應
: 「男女被性侵同樣沒那麼嚴重」跟 ___(1)
: 「男女被性侵同樣嚴重」 ___(2)
: 而現實世界則是「女被性侵很嚴重,男被性侵則否」 ___(3)
: 法理上的推論跟世人觀感仍有一大斷距離
: 接受程度(3)>(2)>(1)
: 如果(1)是 性別平等、女性主義,etc... 所希冀的
: 譬如 HATE板,"要相信一個人真的好難..."
: 真想扭轉那些憤慨的發言。
其實我想hate版那些憤慨的言論
應該不全然是指女被性侵很嚴重,男被性侵則否吧
他們憤怒的是有人因為一己之私(一時性慾發作)
而枉顧他人性自主吧
甚至以眾人聯手之方式行之
一般來講法律對於兩人以上或三人以上聯手的犯罪都會罰比較重
因為這將會使被害人更無法抵抗 或者身心受創更重
侵害他人的自由
不管是男是女
不管是侵害言論.性自主.或行動自由 都該受譴責
當事人也許會採息事寧人的態度
就如hate版的那個原po 就如我那個被侵犯的男性友人
但是其他人 旁觀者 給予譴責的態度 我想這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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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
請賜我考上基本法組的幸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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