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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rali (咩)》之銘言: : ※ 引述《Eucludia (呆呆)》之銘言: : : 我還以為古代女生連繼承權都沒有 : : 看來古人還蠻開明的^^ : : 這樣如果老婆沒錢的話 不是更不利了 : 呃..... : 我不是已經有舉例說 : 如果丈夫有工作 妻子沒工作 要離婚的話 : 丈夫賺的錢 要分給妻子一半嗎?? : 有看到嗎?? : 為啥這位大大會覺得更不利啊?? 因為我覺得很矛盾的是肯定家事勞動價值的規定 跟聯合財產制不是相同的道理嗎 91年後取消了聯合財產制 如果妻子有工作 丈夫沒工作 要離婚的話 到底是要依尋肯定家事勞動價值的規定 妻子賺的錢分老公一半 還是依照各別財產制 妻子不需要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8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