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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性騷擾文章中 版友們談到了男女跟觸摸之間的關係 現在找到了王溢嘉醫生的文章 我覺得寫的真的滿一針見血的 --------------------------------------------------------------------------- 唯小人與女子為易觸 文/王溢嘉 看到小孩子長得白白胖胖的,忍不住就想去摸他的臉蛋,捏他的身體。 也許你不知道,此一看似尋常的觸摸行為,裡面卻隱藏了一門大學問。 根據研究,從出生後六個月起,女孩子就比男孩子受到他人較多的觸摸, 父母親也比較喜歡和小女兒做身體的接觸。 如果你認為這是因為女孩子長得較可愛,所以大人比較喜歡摸她,那可能就錯了。 我們先看下面這幾組人以及他們之間的觸摸行為: 當醫師和病人在一起時,較常被觸摸的是病人; 當警察和嫌疑犯在一起時,較常被觸摸的是嫌疑犯; 當總經理和小職員在一起時,較常被觸摸的是小職員。 從這三個例子我們多少可以看出, 「觸摸」事實上是表示「權力」的一種「行為語言」。 當大人和小孩在一起時,較常被觸摸的是「小孩」; 而當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時,較常被觸摸的則是「女人」。 為什麼「唯小人與女子為易觸」呢? 說小孩和女人可愛迷人,讓人「情不自禁」就想摸一把,當然也可以; 但更真實的情況可能是讓人「權不自禁」就想摸一把。 老闆的太太即使可愛迷人,沒有一個職員會「情不自禁」去摸一把的, 但他們卻經常對小妹「權不自禁」。 觸摸,從好的一面講是「親密」,從壞的一面講是「侵犯」, 它多少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支配」關係, 大人支配小孩,男人支配女人,醫師支配病人,老闆支配職員。 當然,我們有時很難區分「親密」與「支配」, 但一般而言,當男人觸摸女人時,我們會覺得那有「侵犯」的可能 (不當使用「權力」); 但當女人觸摸男人時,我們卻會覺得這純然是一種「親密」或「誘惑」; 因為女人不可能「侵犯」男人,她是「情不自禁」而非「權不自禁」, 這種心態正來自根深柢固的「男尊女卑」觀念。 -------------------------------------------------------------------- 摘自 王溢嘉的 "說女人" 一書 -- 神啊~~~ 請賜我考上基本法組的幸運吧!! http://www.wretch.cc/album/rar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69.64
Bettyboop:推權不自禁 220.229.82.200 01/15
Bettyboop:推推~ 220.229.82.200 01/15
Bettyboop:王溢嘉是男的嗎 220.229.82.200 01/15
DuckChien:是的。 163.24.254.131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