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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alcp (Man )》之銘言: : 看了很多的社會案例後… : 深深覺的,女性該獨立,且尋求法律來保障自已婚姻的幸福… : 如果,費盡心思,找個男人,並希望他能一輩子愛妳… : 與其如此,還不如投身婦女運動,制定法律,讓男人無法與取與求… : 相信愛情,終究會下場淒慘的… : 結了婚,沒被施暴,就很幸運了… : 還求什麼甜密密呢… : 法律萬歲…人性本賤… 跟tatame一樣,原則上,我同意你這次的觀點。 幾個不同意的地方是: 一、我不覺得法律是萬能的,法律的保障只是促進兩性平等的途徑之一, 但不是唯一的途徑,因此也不用把法律看得太厲害。 二、女人與其還想透過法律來保障婚姻的幸福,還不如想想婚姻的本質, 到底婚姻對現代人的意義在哪裡?幸福是不是一定要靠婚姻來獲得? 如果拒絕婚姻可以讓自己更自由、讓自己人生有更多的選擇性, 那麼也許拒絕婚姻也不是一件罪惡的是,相反的反而是一種幸福。 三、我上面兩點論述,對男人同樣適用,男人同樣要有這兩點認知。 -- 「我應該走哪一條路?」愛麗絲這麼問貓。 貓回答:「你想到哪裡去?」 愛麗絲告訴貓:「我不知道。」 貓回答:「那你怎麼走都是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