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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小妹妹離開我們之後,開始有許多不同的聲音與視野指出這件事情並非只是醫療疏失 如此單純,在爆發「申請國賠」之後,有許多人更是炮火猛烈的對著「邱母」,後來邱母 出面澄清自己未提出國家賠償的要求,這次事件有些人認為邱童事件的發生,邱母應該負 大多的責任,這樣說法似乎卻有些苛責、失厚道。 筆者曾經擔任過「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即所謂的「目睹兒童」)團體的輔導老師 以及擔任系上訪問家庭暴力通報戶,在過程當中,我看到與感受到受暴者的驚恐與不安 ,邱母語邱小妹妹同時都是受暴者,這樣的情緒反應出現於她們身上是相當有可能的,所 以她們都算是受害者。 有些民眾將矛頭指向邱母,我想主要是因為她們認為她身為母親與成年人,根 據研究顯示:受到家庭暴力的人,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復原,甚至是一輩子都無法走出陰霾 ,或是造成暴力循環,邱母受暴之後的身心靈狀態是否穩定?就以研究文獻而言,似乎並 非那麼容易就恢復到我們所謂的「正常機制」把受暴的小孩帶走或是通報,所以如果要將 大部分責任的焦點放在邱母身上,筆者認為有「責備受害者」之嫌。 在訪問家庭暴力通報的家庭經驗中,有些家庭因為經濟能力較為低弱而居無定 所,有些家庭施暴者看到我們的問卷題目會有羞赧的表情,筆者所訪問的這些家庭幾乎都 是「經濟弱勢」的一群,並非完全是個人因素,而需要從更大的社會結構層面探究事件是 如何發生?因此如果真的要改善與消弭家庭暴力的現象,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從「個人責怪」 層面提升到「制度改革」層面,如是才能達到最佳利益。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ick12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