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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emale_club 看板] 作者: rwl (像小獸) 看板: female_club 標題: [剪報]婦團體推動修法 爭取姓氏平權 時間: Tue Mar 8 22:24:40 2005 記者鍾蓮芳/報導 婦女節將近,每年這時不免重新檢視國內婦權環境。昨天多個婦女 團體呼籲政府尊重社會男女平權、多元族群需求,讓女性、原住民 及新移民家庭的子女,有從母姓自由、及「姓」自己姓名的權利。 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女性學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及高雄原住民婦 女成長協會等團體,昨具體提出民法1059條及姓名條例修正草案推 動修法,主張子女姓氏可以透過約定、或抽籤方式決定姓父或母姓, 成年後並有改姓一次的權利;原住民、及外籍人士亦可以羅馬拼音直 接登記為本名,以打破現行法令中的「漢人父權中心主義」。 現行民法及姓名條例有關姓名規定,是否仍有不合理處婦女新知基金 會常務董事、鄒族女性Abu 說,她常常被稱為「阿小姐」,南洋姐妹 會顧問夏曉鵑則說,原住民的傳統姓名翻成漢字登記後,現行身分證 姓名欄格式常不夠用,必須登記到備註欄裡;很多原住民姓名欄出現 「見備註」字,族人常戲稱自己姓「見備註」。 印尼籍Soge不懂中文,戶政人員將她的名字譯為「書潔」、念起來跟 「舒潔」衛生紙;她們問:父母親給的名字,為什麼在戶籍登記時必 須「被消滅」? 依現行民法,婚生子女一出生就須「姓」父姓,如想「姓」媽媽的姓 ,必須在母無兄弟的前提下事先約定;要不然就是婚姻屬入贅性質。 女姓學會代表陳佩英、范雲則說,影響所及,離婚的單親媽媽想要子 女「同姓」,都必須先通過父親那一關。她們質疑,子女父母血緣各 半,如果姓氏有血緣、人格之延續,何以法律只保障父系的家族血緣 、卻未保障母系的家族血緣? 婦女團體強調,台灣社會有愈來愈多單親媽媽、原住民母親、外籍配 偶等母親們及其子女,法令制度有必要保障她們的姓名權,讓她們擁 有想要的姓名。 婦女團體具體主張民法第1059條應修正為:「子女之姓氏,由父母約 定從父姓、母姓或父母之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辦理出生登記 時,由主管機關以抽籤定之」,並增列:「已成年子女,如有正當理 由者,得變更其姓氏,以1次為限」。 至於「姓名條例」亦應規定「原住民和外籍人士可以羅馬拼音直接登 記為本名」。 對於婦女團體的訴求,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說,內政部也同意修正 民法1059條,尊重子女「姓」母姓的權利;不過,姓名條例讓羅馬拼 音或英文成為本名,則未必符合絕大多數國人的看法。 他說,現行姓名條例基於尊重原住民傳統姓氏,已修正開放原住民本 名可與羅馬拼音併列,至於姓名欄太小的問題,未來換新身分證之後 亦可獲解決;但如以羅馬拼音為本名,他懷疑戶政人員、一般民眾都 「念」得出來。他也相信,我國人入籍他國,他國亦要求姓名登記以 該國語文為主,因此,有英文、或羅馬拼音的外籍配偶或外籍人士入 籍我國登記姓名,也有必要「中文優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2.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