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inkle (禁忌與狂想)
看板Feminism
標題[討論] 孕婦不是胎兒容器
時間Sun Mar 27 23:44:15 2005
孕婦不是胎兒容器 吳燕秋
衛生署最新出爐的《菸害防制法》草案,基於婦女吸菸會影響胎兒健康,嬰
兒猝死機率較高的理由,明訂孕婦抽菸被糾舉者,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
下的罰鍰。這個條款表面上看似合理,實際上未能有效地解決胎兒健康及猝死的
問題,真正做到的只是懲罰懷孕婦女。
吸菸非唯一影響因素
婦女吸菸並非唯一影響胎兒健康的因素。至於嬰兒猝死的真正原因眾說紛紜
,從睡姿不良到氣溫驟降都可能導致胎兒猝死。即使婦女吸菸對胎兒有害,相較
於百分之五十五的男性吸菸人口,婦女吸菸人口只佔百分之六,而且不是所有吸
菸婦女都是孕婦。因此,影響胎兒健康的主要來源絕非這些佔吸菸人口少數的母
親。當某些婦女團體提出應將孕婦家人都列入禁菸範圍時,國民健康局長回應是
列入考慮,但執行上有困難。因對孕婦家人執行有困難,而孕婦因為目標明顯,
執行上較容易,就應該受到這樣的懲罰嗎?這沒有違反法律的公平原則嗎?
如果我們進一步把菸害放在整個環境污染的範疇中來看,這個立法並不能真
正的落實胎兒健康權,而是加強社會監控孕婦的機制。國民健康局長甚至指導民
眾如何監控孕婦,要求民眾在發現孕婦抽菸時,將人、時、地寫清楚,最好拍照
存證後,跟地方衛生單位檢舉。這不是考驗孕婦心理承受白色恐怖的能耐嗎?
令人難以相信的是,這個法條居然能無視大環境的污染、養育問題,將嬰兒
健康與否的責任推給孕婦的行為。在兩性平等的社會中,女人不只是孕育胎兒的
容器,可說是基本常識。當然,如果某些政府機關自認台灣不是兩性平等的社會
,可能就不具備這個常識。我們看到這個《菸害防制法》草案,不是努力尋求改
善孕婦健康的生活環境,而是擺明要女人在懷孕後,開始當二等公民,只為腹中
胎兒而活。而母親如果在懷孕期間抽菸被逮到,胎兒出生後,若有個什麼三長兩
短,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監控立法礙女人懷孕
近年來,不論是政府或輿論都將台灣生育率降低,指責婦女不願承擔母職。
但反觀目前政府機構對孕婦的監控立法,又有誰敢輕言懷孕,將自己逼入動輒得
咎的深淵呢!
吳燕秋 作者為清華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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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不無遺憾地離開他的痛苦與孤寂
它不是我今天丟開的衣服 而是我親手撕開的皮膚
拋在我身後的不是一個念頭 而是一顆因饑渴而變得甜蜜的心
從來 愛都不知道自己的深度 直到分離的時刻
紀伯倫 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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