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alf (外星人)》之銘言:
: 我後來還想到
: 如果墮胎有可能是在考慮不清楚、資訊不充分下做的決定
: 那相反的
: 有沒有可能懷孕是在考慮不清楚、資訊不充分下做的決定?
: 如果有,那政府在婦女懷孕初期是不是應該積極介入輔導
: 讓他們檢視懷孕以外的其他可能性?
以我的觀點,懷孕跟墮胎並沒有優劣之分
兩者都只是一種決定
在做出這兩種決定的時候都應考慮清楚
這"六日思考期"給我的感覺是
政府認為墮胎要三思而行,但懷孕不用
所以我認為社會對懷孕及墮胎這兩件事
有著不同的價值判斷
(我想破壞這種價值觀XD)
另外,我也把優生保健法六項條文都看了
這第六條的確可以包含前五項
我想它所指的應該是某一種情境
在這種情境下可以墮胎
我認為第六項是有修改的必要
再者,我認為用胚胎包含著成長為人所有的條件
來支持墮胎是不道德的,有著潛在的矛盾
如果這個邏輯是對的
(胚胎終究會變成人=>將適用於人的道德觀(不可殺人)套用到胚胎上)
那我們的法律應該對於所有年齡都要適用
而不是像刑法那樣,只適用於十八歲以上的人
因為若無意外,十八歲以下的人終究會長到十八歲
所以,法律應有適用年齡限制
跟(以胚胎包含著成長為人所有的條件成立的)墮胎是不道德的
這兩者只能擇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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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是不斷地知識解構再重建的一種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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