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pples1983 (豎琴)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剪報]性騷擾就是性騷擾
時間Fri Jul 29 02:27:05 2005
※ 引述《rwl (簡單安靜)》之銘言:
我曾遇過性騷擾,在日本的電車上。雖然對方只是摸我的手加上挑逗的回首一笑,
但就令我焦躁不安憤怒至極。語言不通加上人生地不熟,沒能給他一個巴掌。
...
做個小小補充,性騷擾的類型。
以下摘錄:徐西森《兩性關係與教育》ch.11 p253~p254
一.性別騷擾(gender harassment)
此乃廣義的性騷擾,包括一切強化『女性是次等性別』的印象,帶有性意涵
或性別歧視的言行、侮辱或敵視女性及同性戀的言行等,例如﹔『你們女人喔…』
、『女人遇到事情只會哭…』、『你有毛病啊!愛上同性…』
(註:我覺得這種性別騷擾,在你我生活週遭十分常見。)
二.性挑逗(seductive behavior)
此乃常見的、具體的性擾擾,包括一切不受歡迎、不合時宜或帶有攻擊性、
性意涵的口語或肢體動作,例如『吃豆腐』占對方便宜,講黃色笑話、不經對方
同意撫摸對方身體、在他人面前的自我猥褻行為等。
三.性賄賂(sexual bribery)
此乃人與人之間以同意以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的手段,例如教師以要求學生
約會或占性便宜作為成績考核的依據,老人對小孩以糖果、金錢作為性交易的代
價、主管對部屬要求性服務作為升遷或其他利益的交換條件等。
四.性要脅(sexual coercion)
以威脅或『霸王硬上弓』的手段強迫他人提供性服務,包括男女朋友或夫妻
之間的強迫親密行為,發生類似電影《桃色交易》女上司對男部屬的強制性行為
,例如強吻、強制居留、強抱或熟識者間強行性交等。
五.性攻擊(sexual assault)
嚴重之性騷擾類型,或稱之為『性侵害』,凡是以強姦或其他足以導致當事
人身心受創的暴力性或異常性性行為,皆屬之。包括性虐待、強暴(性侵犯),
婚姻暴力或其他類似『木柵之狼』等特定部位的性攻擊等。
: 2005.07.26 中國時報
: 性騷擾就是性騷擾
: 尤美女
: 十二年前(民國八十二年),喧騰一時的調查員性騷擾女秘書案,當時《自由時
: 報》標題為「女秘書 身材不錯、長得標致」,並寫著「女秘書既有像天使般姣好的
: 容貌,又有幾可媲美『魔鬼』的迷人身段,竟遭遇如此不堪的命運,不是真的應了『
: 紅顏多薄命』的宿命說法……」。九年前(民國八十五年),至今未破案的彭婉如命
: 案,當時《中國時報》報導「警方指彭女略帶酒意又衣著鮮豔,登上計程車…」。
: 十多年過去了,經過婦女團體的努力,全國婦女人身安全會議召開了(八十五年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過了(八十六年);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制定了(八十八年
: ),明定性侵害不再是妨害風化,而是妨害被害人之性自主權;兩性工作平等法通過
: 了(九十一年),明定禁止工作職場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了(九十三年),
: 明定禁止校園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通過了(九十四年),明定禁止各公共領域之性
: 騷擾。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通過,並不意味著社會上的性騷擾事件即因此而
: 減少,亦不意味著人們即會因此而更懂得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權。
: 如今又發生海巡署秘書室主任性騷擾國會女助理案,《中國時報》依舊報導「國
: 會女助理因外型亮麗,身材也好,確實引起不少人私下討論」,透露出苛責被害人的
: 心態。女性不論長得美醜,只要她不願意,均應尊重其人格尊嚴及性自主權!「長得
: 美就該被性騷擾;長得醜被性騷擾就該高興,因別人看得起你才肯騷擾你」,這種迷
: 思何時才破除?這種從封建、家族制度為保證傳宗接代血統純正而設計的貞操觀念,
: 讓女人成為善良風俗的守門人,需盡力抵抗男人的性騷擾與性侵害,若抵抗不成而受
: 害,社會即對被害人品頭論足,而不是指責加害人。
: 一國尊嚴的界線在國界,因此未經該國入境簽證,不得進入,否則該國可加以驅
: 逐。同樣,一個人的人格尊嚴界線在身體,每一個人的身體只有自己能控制,沒有任
: 何一個人有權控制別人的身體,因此未經別人的同意,不得隨便碰觸別人的身體,否
: 則即構成性騷擾!只要經人制止或明白說NO,即無任何理由藉口「熟識」、「小學妹
: 」而任加碰觸別人的身體。加害人的學歷、地位與人格無關,高學歷、高地位並不表
: 示其人格較高超,唯一有關的應是加重處罰,因其挾其高學歷、高地位欺負弱勢者。
: 性騷擾就是性騷擾,無任何藉口,不須演變成政治事件,被害人的意願及感受為
: 一切衡量標準。兩性工作平等法已明定雇主應提供友善工作環境,員工受到性騷擾時
: ,雇主應予以明快的處理及協助;性騷擾防治法亦明定受僱人利用執行職務之便對他
: 人為性騷擾,雇主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於接受申訴後展開調查,否
: 則應與加害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這是一件兩性工作平等法與性騷擾防治法交錯的
: 典型案例,雖然性騷擾防治法於明年二月才正式施行,但身為政府部門的海巡署應以
: 身作則,盡快處理,而不是予人民錯誤的示範。
: (作者為執業律師,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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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8.32.96
※ 編輯: ripples1983 來自: 210.58.32.96 (07/29 02:31)
推 destroyfire:所以像某T的肢體曖昧戰術是行不通的........ 59.121.204.26 07/29
推 fieed:那每個房東認為男生比較髒亂 算不算性騷擾 140.114.99.137 07/29
推 ripples1983:回f大 那也是性別騷擾沒錯 囧 210.58.32.96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