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之前回應你文章與相互"討論"(若有討論的話)
覺得你相當可惜
知識領域不單只是生物學
還有其他的學門領域
當然,我無法強迫你該去看、了解女性主義
因為你打從一開始就不相信
更遑論去了解
難怪會以「女性要牛郎店」荒謬的例子
很顯然地,對於女性主義的訴求,基本了流派的了解還有些差距
當要反對或是質疑一套知識論、發法論、存在論之前,
應該有基本的認識,我想再進行質疑是比恰當的,
這是我的感想。
※ 引述《size (紫水晶盾)》之銘言:
: ※ 引述《doveman (想認識練yoga的男生)》之銘言:
: : 我想請問你看過多少社會學研究呢?
: : 又知道社會學的思潮演變嗎?
: : 若是不清楚,我想還是先別立即下"絕對"判斷
: : 抱歉,社會學沒有所謂"合作的結構"
: : 還是你指的是"社會功能論"?
: : 如果是如此,這兩者並非"二元"對立
: : 此之外,社會學還有更多不同的取向
: : 不單只是你所提的
: 我對社會學的不熟 應該比你們對生物學的不熟還好很多 XD
: 其實我對生物學也不熟 但信服力是超過社會學沒錯
請問信服標準何在呢?
: : 若是有"共識",那何需討論
: : 這樣的說法滿有趣的,有"共識"之後算是討論嗎?
: : 我想比較是應和吧?
: 某些共識是討論的基礎平台 沒有任何共識就只剩雙方在互嗆
何為"基礎平台"?
"互嗆"不算是討論?
你"討論"的定義是?
: : 是的,不過這算是"壞習慣"?
: : 社會上的刻板印象多來自於自己認為的"整體"
: : 可是現實生活的確很多例外,
: : 為甚麼例外不能提,只能提(假想的)全體呢
: : 若是真的有全體,內涵本身就不是均質相同的,
: : 男人樣貌千百種,女人樣態也難以計算
: : 這才是社會現實啊
: : 若是視少數於不見,這還算是社會現實嗎?
: 整體就是指平均(常態分佈)
: 這只是種理解手段不是社會現實 但起碼比強調個體接近社會現實吧?
請參考"量化的反思"吧。
平均數的方法與概念已經被批評許久。
: : 創造兩性不是"上帝"吧?
: : 還有,"聖經"已經不是全然是耶穌所說的那套
: : 多是後人所再以詮釋而扭曲
: : 這部分請去參考關於聖經歷史演變的相關資料
: 不就有些人被扭曲氣的踱腳?
哪些人被扭曲?
請說清楚!
: : 我沒有說不行,
: : 只是大致劃分造成甚麼樣的結果是需要受到重視的
: : 這樣的結果基本上都是"社會文化所建構的價值"
: 不會有什麼不是社會文化建構的
: 重點是這個建構是揠苗助長 還是恰當好處?
: 前者這個苗會萎縮 後者則會長得更好
: 如何使用自由意志也有高不高明之分 前文已說過
那就表示有"建構"存在,
若是"建構"是存在的,
為甚麼不去尊重差異呢?
顯然地,你不是很清楚"建構論"的某些訴求
: : 我並不需要依照你所提:該怎麼拉
: : 而是承認本質、建構、本質與建構相互交雜等可能是存在的
: : 本質與建構很難用量化的方式去做呈現
: : 因為"本質"的呈現某部分是"建構"的
: : 真的嗎?
: : 若是真的,並非是全部的教育學
: : 而只是某個"流派"
: : 再言,"教育"本身就是後天所"建構"的方法與制度
: : 方法與制度本身就是建構的
: 所以錯誤建構的結果便是某某政策失敗
: 你要評量優劣好壞這是一個指標
這兩句話,看得出來"二元對立"深植於你的意識當中
沒有所謂"絕對得對錯"
政策制定過程算是"協商"過程
是相關利益團體所討論的結果
至於是否適合,我好像沒有要討論這議題。
: : 至於是否為因應"本質"而建構是需要受到質疑的
: : 背後呈現甚麼樣的意識形態?
: : 過程當中有哪些利益團體?
: : 這都需要去討論的
: : 這樣的建構並不無可能
: 特例永遠都可能 只是這世界有幾個王永慶還是郭台銘??
是啊,不過他們的確存在啊
若是人如此不同、有差異,為甚麼要去否認他們的存在?
這也就是"平均值"看不到的!
: : 當然是沒有衝突
: : 不過若是能夠尊重多元,
: : 為甚麼又拿"二元"來說呢?
: 為什麼不能說 七色彩虹是種多元
: 我仍能把它們分做寒色系,暖色系 有什麼不妥嗎?
: 這版的人真奇怪 反應總是很大..
嗯...另一種將他人「怪異化」的技法
至於將顏色分為暖色系、寒色系是否有何不妥?
這算是色彩學的分類,不過好像不單只有這兩種分類
: : 人的確沒有那麼偉大
: : 最後,你所提的例子多是片面、斷裂,
: : 尤其是關於歷史與社會學部分。
: : 如果你的專業在於生物學,那可以多提這方面的證據。
: : 這次討論能夠讓不同學門的"專業"(如果有的話)進行辯證
: : 我想比較有意義。
: 到目前為止顯然沒什麼用
: 要引書上的文章自己看書就好了 不用浪費網路資源
這樣的說法我同意,
不過弔詭的是你一直提到「生物學」的可信大於「社會學」
但是卻不提出有力並且使人同意的證據
而是不斷地貶抑甚至「低能化」這些相信與認同「社會學」與「性別研究」的人,
手段似乎不夠高明。
若你比較了解生物學,何不提出來證據呢?
至於提"例外"反駁,這又是另一種實證方法,
對於崇尚"生物學"的你來說是最基礎的認知不是嗎?
以這樣的方式推翻、質疑,有何不妥當?
若是想捍衛"生物學"或是認為"社會學"不妥當,
我想得對於社會學的基本認識論、方法論、存在論等基本概念進行了解,
從你所舉例的狀況來說,似乎有些"情緒性"、"自身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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