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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今天休息搞笑一天,呵呵 事實上我覺得這位立委的看法較為妥當 為何? 他說的沒錯(我沒想到這點),女性對於生育的事情,事實上, 反覆考慮比任何人來的強烈,甚至是社工人員或是婦產科醫師 或許說,「歧視」字眼太礙眼 但,不影響這條規定本質上對有墮胎意願女性的壓抑 我說一件事(當然也是個人「偏差」的看法~) 多數人正常的看法認為女性想墮胎就是「去殺人」(講激烈一點) 這點我懂 但我不解的是,為何之前性行為時 雙方都不做預防 只靠女性是很難達成受孕後再去執行殺人的計畫 若想正視多數人認為「被害者」的權利,預防是最簡單又有效率的方法吧? 另外,墮胎 絕不是多數正常人認為的「省麻煩」,包括一些也這樣想「省麻煩」的女性們 墮胎不只是殺人不殺人而已, 這些認為在「維護被害者正義」的人忽略一件更重要的 (這也是我對普遍反對墮胎者的反彈) 更重點是,對健康的傷害更大(這樣,誰才是被害者呢?) 這點是我個人最在乎的 我私心很希望在討論墮胎爭議時這點能被強調 不是小生命去留的問題(兩性都有能力去決定要不要有「小生命」), 而是墮胎後對女性單方面的傷害 歡迎網友回應 (墮胎爭議一直存在,女權還有很多事要做,加油) : ※ [本文轉錄自 share 看板] : 作者: lonlong (葫蘆提醉一回) 看板: share : 標題: [新聞] 墮胎思考期 歧視女性 : 時間: Tue Nov 29 14:06:11 2005 : 反對意見》墮胎思考期 歧視女性 : 聯合新聞網 記者許昌平/報導 11/29 04:06 : 對於立委有意修法推動墮胎六日「思考期」,長期支持婦女運動的立委黃淑英表 : 示,這是歧視女性的法令,主要是宗教團體在背後推動,就算是只有一天的思考 : 期,她也會反對到底。 : 黃淑英長期支持婦女運動,過去曾擔任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台灣女人 : 連線理事長、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委員等職務。 : 黃淑英說,女性懷孕從月經沒有準時來後就開始不斷思考,想要人工流產的女性 : ,更不知道思考、掙扎了多久,再決定要走入診所,她們思考的時間會比六天要 : 短嗎?宗教團體立法想要讓走入診所的婦女藉著這種思考的法令,再退縮再掙扎 : ,想要讓她們「算了」,其實是種歧視女性的作法。 : 據了解,歐美國家也有類似思考期的規定,其中又以天主教信仰為主的歐洲國家 : 居多,美國則是各州規定有所不同。 : 黃淑英表示,從小孩生下來到獨立自主,生命是個很長的過程,像前幾天發生的 : 虐童事件,小孩生下來不見得幸福,未來不管是六天思考期,還是縮短到只有一 : 天的思考期,她都會堅決反對此項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9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