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按摩棒...)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從「性」的私密性談兩性尊重與婚姻
時間Sun Jan 15 11:09:46 2006
※ 引述《antishit (W. W. J. D.)》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我是按摩棒...)》之銘言:
: : 性,而該訴諸其它理由了。
: 但我所針對的,是一個「人」為何敢開這種玩笑?畢竟,他們也的確在自己純
: 男性的圈子裡開同樣的玩笑,並不涉及直接的對於女性的意淫。(或許藉由意
: 淫不在場的女性顯示自己的能力高強)同時也有女性會開那類玩笑,甚至說髒
: 話(即使自認對髒話的詮釋另予新解,但仍接受那套開性玩笑、說性髒話的形
: 式,這仍是對性的不尊重)。
: 我認為,原因在於這些人認為,性行為就如吃飯喝水一般,沒什麼大不了。平
: 常都可以拿「喝水嗆到」一類的事開玩笑了,為何不能開有關性事的玩笑?
: 這個問題,與他們對性行為的態度,大大地有關。
喝水嗆到可以開玩笑,我的看法是,因為那沒有侵犯性。如果水會出聲並且發表
他並不想參與這玩笑的話,也許這種笑話就會被拿來討論是否適切了。
: 由於對性行為抱持無所謂的態度,想要就發生(只要有機會),因為這是自然
: 生理需求,又是愛情的自然後果,當然可以輕鬆地做、輕鬆地談、輕鬆地與多
: 人做、輕鬆地以戲耍的方式談。
: 這樣的邏輯,無可避免他們必須容許、甚至贊同那類推文的出現。因為它們乃
: 是與「隨意性行為」師出同源的衍生結果。既然「性」不從屬於任何關係,沒
: 有一套絕對的倫理規範設限它的發生,自然要怎麼談論它、使用它作為任何用
: 途都無妨;如果交換性伴侶、多人性愛都無妨了,那只用嘴開開想像的意淫玩
: 笑,又算什麼?
我覺得你有太多綁手綁腳的不必要前提了。性、愛可以單純一點,不用那麼複雜
。
重點在於,交換性伴侶、多人性愛之所以無妨並非這樣的行為本身無妨,而是因
為這樣的行為在「自願」的前提下,所以無妨。如果不是自願,那很嚴重,可以
控告對方強暴。
而那些意淫玩笑之所以不該,不是因為它們和什麼私密性或婚姻或愛情有關,而
是因為那些玩笑具有侵犯性。對方若自願,你愛怎樣意淫怎樣開黃腔,都可啊!
而且那也許根本也就不叫意淫,而叫情調了。
所以我覺得事情很簡單,之所以不可為不應為,是因那些言語是在接受者非自願
的情況下,且這些言語具有侵犯性。
路上的噪音也不是聽的人自願想聽的,但之所以沒有那麼具有侵犯性是因為噪音
內容的對象不明確。中出、顏射出現在推文內,會讓看的人認知成對象確定 --
就是我,這個正在看這段推文的人。如果是我的愛人想射在我臉上,可啊!因為
我愛他嘛。
但如果是一個我不認識我不愛的人,開玩笑,怎麼可以?
即使我贊成可以輕鬆談、輕鬆做、輕鬆地戲耍,為何表示不可避免地必須容許、
贊成那樣的聲音出現呢?「隨意性行為」裡頭的「隨意」是重點。隨誰的意?隨
參與者的意。若參與者不願意,他不是自願地,那怎叫隨意嘛。那一點也不隨意
,那叫強迫。而強迫,往往是一種侵犯。再來。性不屬於任何一種關係,也不表
示它因此它沒有一套倫理規範設限。這套倫理規範就是自願。這事兒得自願談自
願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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