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你我的價值觀、世界觀既不同,對於「歧視」的感知判斷標準又豈會一樣?
: 但至少,法律提供的言論規範,是大家應遵守的最低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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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句"言論規範"
即便讓你躲在言論自由背後
那麼(歧視同志的)教會排擠女書店跟晶晶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
教會的作為已不僅只於"言論"的部份
而是以"實際行動"上打壓特定族群的發聲空間
這算什麼?
因為大家"感知判斷標準"不同 所以就可以給予差別待遇嗎?
-------"我不同意你 我就要封殺你"
能把這種行為解釋成"因為你我的價值觀、世界觀既不同,..."
只有以正義為名的邪惡人士能幹得出來
P.S.
有聽過"多元"這兩個字 用在"將人比喻成殺人強盜"的言論上面嗎?
這裡就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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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個介紹歌手中島美雪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honkw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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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92.7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92.76 (02/0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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