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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你我的價值觀、世界觀既不同,對於「歧視」的感知判斷標準又豈會一樣? : 但至少,法律提供的言論規範,是大家應遵守的最低底限, ^^^^^^^^^ 好一句"言論規範" 即便讓你躲在言論自由背後 那麼(歧視同志的)教會排擠女書店跟晶晶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 教會的作為已不僅只於"言論"的部份 而是以"實際行動"上打壓特定族群的發聲空間 這算什麼?  因為大家"感知判斷標準"不同 所以就可以給予差別待遇嗎? -------"我不同意你 我就要封殺你" 能把這種行為解釋成"因為你我的價值觀、世界觀既不同,..." 只有以正義為名的邪惡人士能幹得出來 P.S. 有聽過"多元"這兩個字 用在"將人比喻成殺人強盜"的言論上面嗎? 這裡就有呢 --      只是一個介紹歌手中島美雪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honkw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92.7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92.76 (02/09 11:19)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92.76 (02/09 11:19)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92.76 (02/09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