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想學嗜血的記者乘勢以情緒性文字渲染一個需要細緻處理的議題,
:請恕我不再奉陪。
你回了 那麼表示你覺得我的文字相當理性 謝謝指教
: 是公共文化活動沒錯,但地點卻是在私人產權範圍,
: 因此所有權人有權斟酌該活動使用的場地範圍。
: 場地使用權既是部分地開放給主辦單位,
: 外人又有何立場說好說歹?
(重覆的論點不用提2次啦)
法律上不違法又怎樣?
你的層次不是相當高 相當強調道德嗎?
今天教會幹了這種排擠的事
你只是一眛地拿”不違法”來抗辯 教會的民主素養水準就只有這樣嗎?
教會給予的理性討論空間就是這樣嗎?
: : 所以說 把教會比喻成殺人強盜的言論 你也尊重囉
: 當然,那是你的自由;
: 我對這意見的尊重就是:想說的就去說,但我會考慮是否回應。
別人的嘴巴你本來就無法操控
”想說的就去說”這不叫尊重 最多只是別無他法的忍讓而已
所謂尊重是要有點禮尚往來的 有辦法你就聽到這種演講還會鼓掌致意
把人家講成"殺人強盜"也叫尊重的話 真不知道什麼是尊重呢?
你如果把你爸媽講成殺人犯或強盜 也能叫做尊重你爸媽嗎?
: : 我不同意你進我家 跟
: : 當我把我家借出成為公共展場時 只有你不准來是不一樣的
: 一樣的部分是,我有權決定你能不能來。
: 即使我借給第三者辦理公共活動,我仍有權限在出借條件中規定參與者的活動範圍,
: 否則該第三者可以另找場地。
: 至於這樣的差別待遇,的確與價值觀的衝突有關;
: 但即便價值觀有衝突,也不表示不同社群間對於一項公共文化活動的實行意見衝突,
: 就可以被上綱成「排擠」或「封殺」。
又把實質的 行動的排擠講成"意見衝突"了
一向道德道德道德講不停的你
面對民主社會的基本尊重 面對應保障不同族群擁有平等的發聲空間
卻只會用法律迴避
如果教會的行為也只僅只於不犯法而已 那麼這樣的教會似乎也沒什麼好期待的呢
P.S.
比方同樣一本雜誌或一個共同參與的空間好了
很多地方也是私人財產 人家有像真理堂這麼小心眼嗎?
你沒有看過許多人或許多場所允許和自己不同的聲音一起出現嗎?
連一個個版 在封殺不同聲音的時候都會被叫作一言堂
不會因為它是個版人家就說它不是封殺
一個政黨把持的媒體 會因為他是私人財產 報導不公正時人家就不會罵他嗎?
你把土地拿出去當公共空間時 就要有氣度接受不同的聲音
否則會比人人罵的政黨還要高高在上 還要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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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個介紹歌手中島美雪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honkw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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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92.7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92.76 (02/0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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