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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tishit (W. W. J. D.)》之銘言: :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 因為大家"感知判斷標準"不同 所以就可以給予差別待遇嗎? : 不要太過加油添醋; : 事實是教會拒絕在自己土地產權範圍內接受特定立場的出版品擺攤, : 這些族群早已透過自己的力量在多元社會裡發聲, : 難道非要罔顧所有權人同意,佔據他人地盤擺攤嗎? : 你可以批判教會不夠開明,或者不夠尊重, : 但它的做法目前至少是合法的,且他們拒絕的理由並未透露出歧視字眼。 合「法」?哪一本?聖經? 請多看看h大的那兩句話 --- 我不同意你進我家 跟 當我把我家借出成為公共展場時 只有你不准來是不一樣的 ※ 編輯: genica 來自: 61.59.200.165 (02/09 16:41) ※ 編輯: genica 來自: 61.59.200.165 (02/09 16:42)
antishit:合乎目前台灣的所有法律 02/09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