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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不要以為妳是女生,我就不敢罵妳〉--貼在最後 可以跳到下面先看 回應〈不要以為妳是女生,我就不敢罵妳〉 ■就是天使 拜讀專題版2月28日黑狗老師的〈不要以為妳是女生,我就不敢罵妳〉之後,我蠢蠢的腦 袋直接冒上來的反應是:黑狗抓狂?瘋了! 第一:這跟「女生」─「性別」到底有多大的干係,黑狗老師的標題竟然如此瘋狂?性別 教育如此失敗? 第二:如果黑狗老師可以恣意主觀地主張性別刻板意識型態,吾人是否也可以武斷假設, 黑狗老師在該校是「特別敢罵男生】的勇士?這我們倒還真想請教黑狗老師的同事們他在 該校是不是真的那麼神勇,其師道在面對該校非行男同學時也如其文章之正義凜然! 還是正因為面對的是女學生才敢如此張狂?如果面對的真的是「學生皮黑道骨」態度更加 惡劣如其所謂「禽獸」般的、不論雌雄但真有「暴力』危險的學生,黑狗老師真如其文章 氣勢在該校對壞學生「人人誅之」? 第三:黑狗老師當然有自我主張當「馴獸師」的自由。但如其所言,老師不是上帝,憑什 麼他敢如上帝般地就宣布學生是禽獸,而其他老師就不能認定每一個學生都是天使?憑什 麼我的天使可以被你當禽獸對待!請馴獸師到馬戲團去發揮功能吧!校園不是馴獸師的職 業場所! 第四:就算我們矇著眼睛以為黑狗老師在這個事件上面是站在百分之百的道理上的。天殺 地幸運般的當時身在九年乙班的學生們學到了什麼?難道不是只要自以為是對的,就可以 向他人,不管對方可能是工作上的老闆、或路上橫衝直撞的危險駕駛「用擴音器大聲而清 楚地對著牆壁的另一頭說:『要我跟妳道歉?我不如去跟狗道歉!』」?這別說是教育了 ,人與人的互動溝通真可以這樣幹嗎?這真是為人師表可行的示範的嗎? 第五:好個壯烈的氣勢:「為了捍衛教師尊嚴,今天就算丟掉這份代理教師的工作我也已 經無所謂了……。」到頭來,除了黑狗「老師」因為面對的是相對弱勢的「學生」所以得 以任性而發怒之外(文章裡如此明顯地態度不好的豈止是女學生而已?需要被教育的豈止 是女學生而已?老師有能力寫文章義正辭嚴道貌岸然,學生哪有這麼文明的能力與其對抗 !),黑狗老師真敢對天發誓他的方式就真能把壞學生教得好? 「這位女同學在導師指示下到辦公室來向我道歉,態度謙和,我也坦言當時的指責過於粗 暴,請她包涵。為嘉許她勇於認錯的行為,我送她一本書,是黃崑巖教授所著《黃崑巖談 教養》。」看看這之間多不平等關係。 喔,那當然,因為黑狗老師說他「不如去跟狗道歉」─ 他把女學生看得狗都不如了,請 狗都不如的動物包涵他~多委屈他了呢!黑狗老師施恩送給女學生黃教授的《談教養》, 我卻想要建議那女學生可以更謙卑地送給黑狗老師一句話:「我願意聽從導師的指示來向 馴獸師道歉,但是我不可能對施加語言暴力於我身上者包涵。我對於披著教師皮的黑狗粗 暴十分不恥、對這種大欺小的行為難以苟同原諒。」 不要以為妳是女生,我就不敢罵妳 ■黑狗 期初,一週28節課的壓力,壓得我喘不過氣。如果,學生都能體諒老師、尊重老師,或者 「同情」老師的業務量,認真上課,扮演好學生的角色,即便一個星期接近30節課,也是 一種甜蜜的負荷;然而今日台灣的教學現場,上演的不是唯美的童話故事,而是粗糙的社 會新聞。 星期五早上第二節,是向來頭痛的九年丙班的課。一直以來試著以無條件積極關注的方式 來對待該班學生,無奈該班某些問題學生總是不領情,將老師的善意視若敝屣,對老師的 態度也是很沒禮貌,每週兩次於該班授課,成了我教學上的夢魘,但我始終沒有放棄他們 。經過一個學期的觀察與瞭解,發現問題的癥結在於該班有位溺愛他們的導師,最顯而易 見的例子就是:該班導師在班級日誌的首頁,以大落落的篇幅寫著:「懇請各位老師在學 生寫完考卷之後,准許學生看優良課外讀物,謝謝您!」 導師的原意是好的,「閱讀運動」的推行本來就是教育部政策主軸之一,只不過該班學生 對導師的好意似有誤解,或者說該班學生善於揣摩上意,將導師「寫完考卷後准許學生看 課外書」這句話的原意無限上綱……,不僅在模擬考試的考場會看到該班學生問題飆一飆 之後就拿漫畫書或愛情小說出來看(這就是該班導師所謂的「優良課外讀物」嗎?),甚 至平時在科任教師的課堂上,只要學生不高興聽課,就拿出課外書,大大方方的放在桌面 上看,看書看累了,就乾脆轉過頭去跟同學聊天,完全無視於台上老師的存在,即使糾正 他們,這些學生也會有恃無恐地嗆老師一句:「我們導師說可以!」十分無奈,該班荒唐 事蹟,儼然成為科任教師們共同的惡夢。 一學期以來,我對該班的付出漸有起色,當然過程裡也出現過幾次擦槍走火的場面,幸而 在每次的戰役裡,我都能全身而退,但是昨天課堂上的衝突,讓我有落人口實的把柄。 對老師而言 學生只有好與壞 事情是這樣的,該節課一開始,當全班同學都已經將教材拿出來,準備開始上課的時候, 有3位同學像無頭蒼蠅一般在班上繞來繞去,我問:怎麼了?趕快回你的座位,我要開始 上課了。他們3位說要去教務處找老師「喝茶」(約談的意思);聽到這話,我一時間反 應不過來,然後這3位同學就大落落走出教室(註:按照學生生活守則上的規定,學生有 要務於課堂上外出,需有相關人士簽署的證明文件,並知會任課教師,得到任課教師的首 肯後,才能離開教室,按照學校的規定我有權不讓他們出去)。過了幾分鐘,3個人回來 了,其中兩位同學回到位子上之後,一位女同學依然我行我素的走來走去,拿東西,一點 也沒有準備好要上課的樣子,我有點不高興,說:「妳到底在忙什麼?茶都喝完了可不可 以坐下來好好上課?」這位女同學以不屑的眼光瞧了我一眼,很不客氣的說:「我還要去 教務處啦!」這時我也已經很不高興了(一週28堂課的疲勞與壓力於此時爆發),說:「 要走就快點滾出去,不要站在這裡影響我上課,我一看到妳就頭痛。」 這位女同學也是任教該班科任教師口中的頭痛人物,我行我素,自以為是,對老師非常沒 有禮貌,是一個不受教的學生。等她「喝完茶」回教室的時候,正好談到「少年事件處理 法與刑法減輕其刑,兩種法律之間的模糊地帶」,這是國三下學期第一次模擬考公民科的 題目之一。我說:「我們知道,法律的適用,有所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以少年 事件處理法跟刑法減輕其刑兩套法律來看,我問你們,哪一個是特別法……」我說:「對 於一個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來說,除非不得已,否則法官對於青少年案件的裁決, 仍是以『少年事件處理法』為優先考量,法學緒論上稱為『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所 以這題答案應該選……」 接下來,我意有所指的說:「但是,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適用也有例外。第一種例外的情況 是:『儘管當事人14歲以上未滿18歲,但惡性重大,觸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刑 案,例如殺人、強盜、擄人勒贖……』;第二種例外的情況是,法官認定當事人『沒有悔 改之意』,對於法官的訓話跟社會大眾的指責,當事人毫無悔意,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 這種人容易把法官給惹毛,不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改用『刑法減輕其刑』的規定來處理 他。本來打算判他到廟裡聽聽和尚念念經就算了,結果是判他進少年監獄,我問你們,哪 一種判決比較好?為什麼法官出手這麼重? 「我舉兩個例子來說明。第一個例子,假設今天有一個人已經得癌症了,結果醫生開感冒 藥給他吃,病會好嗎?第二個例子,我們知道,蘋果日報的社會版常常在報,有些未滿18 歲的兔崽子,回家跟爸媽要錢上網咖、買毒品、辦轟趴,要不到錢就拿刀砍爸媽,把爸媽 砍死之後若無其事回網咖打電動,你們覺得這種行為像是10幾歲的孩子會做的事嗎?就像 貴班有某些同學,我行我素,自以為是,老師講話都不聽,講一講不爽還出言頂撞,這種 同學我已經沒有把妳當成孩子了,妳的行為,比大人還惡劣,要用『刑法減輕其刑』的規 定來處理妳,看妳乖不乖?」聽我這麼說,台下這位女同學以一種兇狠的眼光瞪著我。 我繼續講:「講妳『不是孩子』還算很客氣的。我們樓上有位女老師,被他們班學生氣哭 ,叫學生來『喝茶』,學生一副老大不屌的死樣子,還罵老師,把我們那位女老師罵得痛 哭流涕。這是什麼情形?學生犯錯老師訓話有什麼不對?什麼時候輪到學生來教訓老師了 ?什麼時候輪到學生來『教育』老師『什麼課我高興上什麼課我不高興上,因為這是學生 的受教權……』了?那時我還很菜,幫不了她,只能站在一旁用『兇狠的眼光』瞪著那位 耍屌的女同學。後來,樓上有位老老師看不下去了,見狀就叫她立正,劈頭就罵,罵到那 個女同學一句話也講不出來,最後那位老師還嗆了一句:『不用管她讓她去死好了,這種 學生已經不是人了。』 「我告訴妳,像妳這樣的孩子,什麼都不懂還自以為是,一點上課的規矩都沒有。不要以 為妳是女孩子大家就都要讓妳,就都要容忍妳,老師就都不敢罵妳,我告訴妳,對一個老 師來說,學生無分男女,只有好學生跟壞學生的區別而已,好學生人見人愛,壞學生人人 得而誅之,今天妳用這種態度對老師,如果我還不敢罵妳的話,我這個老師也不用幹了! 」 講完這番話,女學生淚流滿面,但是變本加厲的是她挑戰老師的眼神。我想,今天是豁出 去了,為了捍衛教師尊嚴,今天就算丟掉這份代理教師的工作我也已經無所謂了。下午, 該班導師在辦公室遇到我,說要跟我談一談,我大概知道是怎麼回事。這位老師談話的重 點是:「陳老師,我們都是有能力自律的大人,而她只是個孩子,我們大人應該要包容孩 子的錯誤,這才是教育工作者所應該有的態度,而不是動輒用『滾出去』這種過當的言語 管教,不是嗎?」 「你的意思是要我道歉?」餘怒未消的我說。 「是的,如果您願意跟這位同學道個歉,安慰她一下,我想對於教師本身或這位同學的人 格發展,都是一件好事,您認為呢?」 「不然這樣好了,如果老師認為我對你們班上同學的管教過於嚴厲,往後我會以一種和藹 可親的態度來面對他們,妳認為如何?」 「不不不,陳老師我認為你這樣的想法很恐怖,適當的管教還是要的,你怎麼可以因為一 個學生就犧牲其他同學的受教權呢……」 遇到這樣一個不清不楚的老師,我無言以對了。 適當指責是必要的 至於我有沒有跟那位女同學道歉?昨天下午,九年乙班的教室裡,在我跟他們談完「德意 志教育法」與早上的八卦之後,我用擴音器大聲而清楚地對著牆壁的另一頭說:「要我跟 妳道歉?我不如去跟狗道歉!」一時之間,九年乙班的教室裡響起熱情的笑聲與掌聲。雖 然我不知道這樣的管教行為究竟對或錯?但我樂於承擔它所造成的後果。因為,面對態度 惡劣,毫無悔意的學生,當愛與包容的柔性勸說已經不管用的時候,嚴厲的指責是必要的 ,否則她一輩子也不會認為自己有錯,遇到這種學生,狠狠地罵他一頓一點也不為過。而 在此我也想告訴那些迷信「人本教育」的老師們:「請不要拿愛的教育做為擋箭牌,來掩 飾自己的無能。因為你們口中可愛、善良、欠缺大人關愛的孩子,在某些情況下的態度與 行為,比大人更惡劣;他們不是天使,老師也不是上帝;事實上,他們是禽獸,而老師就 是馴獸師。」 寒假期間我參加了一個令人感動的研習活動,接觸到「觀功念恩」的概念。所謂「觀功念 恩」,指的是對人對事,都以光明面來看待:「欣賞他的功德,感念他的恩惠」,而不是 「挑他的毛病,找他的碴」大概是這個意思,關於這樣的理念我是很認同的。只是,昨天 上午的經驗告訴我,當老師對學生談觀功念恩已經不管用的時候,就必須拿出學校規定來 處理他們,更不是當一隻縮頭烏龜,遇到學生不高興就道歉了事,太軟弱了。我認為,在 今天的台灣校園裡,能夠將觀功念恩與依法行政兩種策略靈活運用的教師,才稱得上是一 位適任教師。以此共勉。 後記:事件發生後的第四天,也就是隔周一的下午,這位女同學在導師指示下到辦公室來 向我道歉,態度謙和,我也坦言當時的指責過於粗暴,請她包涵。為嘉許她勇於認錯的行 為,我送她一本書,是黃崑巖教授所著《黃崑巖談教養》。該書為2004年總統大選時,黃 崑巖教授對兩位參選人提問的完整論述。 台灣立報電子報 http://tw.letter.yahoo.com/one/latest.php?letter_id=6448 台灣唯一的教育專業的報紙、另類的教育時事走向、弱勢族群相關報導。 --      只是一個介紹歌手中島美雪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honkw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91.254
jullypit:感覺這個黑狗老師只是用了一個比較引人注目的TITLE而已 03/08 21:15
jullypit:看完他寫的文章 我覺得跟學生性別一點關係都沒有 03/08 21:17
jullypit:不過這隻黑狗蠻無聊的 寫這樣的TITLE到底要幹麻 03/08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