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cbacc (ntcbacc)
看板Feminism
標題[討論] 感嘆台灣重男輕女的"女人"太多了...
時間Wed Apr 12 23:21:14 2006
財產不能給女兒繼承,因為財產會變外人的?
你給女兒繼承,女兒給他的小孩繼承,難道女兒生的小孩不是自己的孫子就是外人?
自由約定子女從父母姓氏會造成近親通婚??
表兄妹不同姓一樣也是近親,難道母親那邊的親戚不是血親了嗎?
古時漢人可以"娶"三妻四妾, 婚姻對男人來說,
就是花聘金去買個女人來養,為他們生小孩,還訂下了三從四德和女兒經,
但是漢人又自認為是有文化的人,
不想用"買賣"這2個字表示,所以好聽點,說是"嫁娶"
而嫁娶二字因為長期的使用之後,
人們漸漸認為"女大當嫁"是應該的,
所以女兒一直被認為是賠錢貨, 女兒嫁出去是應該的,
既使到了現在, 大多結婚的夫妻都是在外2人同住而沒有跟公婆住,
仍然以娶老婆、進夫家的門和嫁人等,帶有性別歧視字眼來表示二人結婚~
就算嫁娶二字已經用幾千年, 但漢城可以正名為首爾、山地人可以正名為原住民,
那麼嫁人、娶老婆也可正名為結婚,而新人結婚時,對於收付聘金、踩瓦片、娘家往
外潑水、丟扇等象徵賣女兒、祈禱將來生兒子、順從男人等結婚習俗也應勇敢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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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84.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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