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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在宿舍管理上 我認為兩性分棟住宿之「異性隔絕」成效不彰 是因為同學們沒有自制心 或根本不認同這套制度 才會衝撞、犯法 校園禁菸的事情也是一樣 校園那麼大 對於有煙癮的人不可能不犯規 所以我主張設立不同區域 使不允許異性進入的人、允許異性進入的人都能有選擇 運用在禁菸這管制上就是設立吸煙區 像機場那樣 而在色情與毒品管制方面也有人主張設立紅燈區或吸毒區 可是殺人呢?強暴呢? 同樣的道理是不是也能套用在這東西上面? 如果不能 上面的構想是不是通通要推翻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165.249
TRICKYKID:可見你之前就沒把正當性問題想清楚(不是早該想過了嗎) 05/05 18:08
TRICKYKID:抽煙、色情、吸毒跟殺人、強暴,兩邊的差別哪裡? 05/05 18:10
TRICKYKID:前者可以當成每個人自由使用自己身體(和慾望)的權利。 05/05 18:11
TRICKYKID:後者是這樣的權利已經以「暴力或脅迫」的方式傷害他人 05/05 18:13
TRICKYKID:當然,一個人可能整天「想像」別人在傷害他,或者別人稍 05/05 18:14
TRICKYKID:微碰他一下,他也覺得受傷害。所以是不是「暴力或脅迫」 05/05 18:17
TRICKYKID:,除了在那個行為情境下的當事人主觀想法之外,還需要客 05/05 18:18
TRICKYKID:觀的界定。殺人或強暴,有「生命權」這個客觀的準則在, 05/05 18:19
TRICKYKID:所以一般會被認為是不正當的。 05/05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