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my (禁虫戲。)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問題] 我有一個迷思轉不出來
時間Fri May 5 18:21:11 2006
※ 引述《tatame (tatame)》之銘言:
: 對於在宿舍管理上 我認為兩性分棟住宿之「異性隔絕」成效不彰
: 是因為同學們沒有自制心 或根本不認同這套制度 才會衝撞、犯法
: 校園禁菸的事情也是一樣 校園那麼大 對於有煙癮的人不可能不犯規
: 所以我主張設立不同區域 使不允許異性進入的人、允許異性進入的人都能有選擇
: 運用在禁菸這管制上就是設立吸煙區 像機場那樣
: 而在色情與毒品管制方面也有人主張設立紅燈區或吸毒區
: 可是殺人呢?強暴呢?
: 同樣的道理是不是也能套用在這東西上面?
: 如果不能 上面的構想是不是通通要推翻了呢?
正當性這玩意兒本來就是根據人們主觀的道德價值來決定,為何要禁大麻不禁菸?為
何禁止虐待動物卻不禁打獵?不為什麼,至少沒有什麼絕對有道理的理由。
所以能不能成立殺人/強暴特區?回答這個問題以前,要先回答的是:「能不能」的
標準是依據何物?
如果是依據掌權者的意志,那有些土王國就是這樣搞呀,有權者想殺誰就殺誰,想上
誰就上誰,這差不多就是殺人/強暴特區的概念了,只是特區在哪隨便掌權者決定。
如果是依據管理的有效性,那就得看看成立殺人/強暴特區是否真能讓這些行為被控
制在有限的區域與範圍,另外也得看有沒有成本更少、效果更佳的方案來管理/減少
殺人/強暴行為。
如果是依據道德是否可接受,那只要投票問大家要不要成立這兩個特區就好了,結果
應該是不需要多說。
以上的「依據」還可以共同考慮,而且在共同考慮之後,一些事實就很明顯。
比方說,男女同寢、吸煙、毒品與色情,雖然眾人接受度不一,但至少到達了可爭議
的水準,不至於一面倒的被認定為悖德之行(許多腦功能有障礙的立委倒是一直想不
透這點)。
但是殺人/強暴呢?顯然普遍而言,大多數人是無法接受的。所以光是當今的道德價
值就將其否定掉,要提及管理效能的層面就更沒機會了。
要管理吸煙/同寢/藥品/情色,要先論述這些行為的無害性,或者「不必全面禁止
」性。
殺人/強暴也一樣。
不過啊,人(群)本來就不是什麼憑腦袋去思考辯證以至於決策的生物,吃狗肉野蠻
吃漢堡理所當然,新娘仲介合法無虞援助交際罪該萬死,還真是「只要我喜歡,有什
麼不可以」,掌權者常以此言諷刺年輕人沒有紀律毫不思考,事實上最常這樣搞的,
就是掌權者啊。
只要我喜歡,我說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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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tame:謝謝 <(_ _)> 05/05 18:32
推 maplesea:好文,推。 05/06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