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井一二三.東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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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故事 文/新井一二三
如果真要從頭到尾背誦的話,恐怕需要好幾個鐘頭了。
到了二十歲,我已經有滿腹故事了。
那故事,是關於我成長經歷的。主要登場人物有:我、哥哥、父親、母親。雖然我下面還
有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他們卻沒有出現在我的故事裡。我、哥哥、父親、母親之間的四
角戀,才是對我最重要的人生故事。
當年日本重男輕女思想太嚴重。大我兩歲的哥哥,凡事都得到最好的;他不要的才輪到妹
妹來。比如說,哥哥要滑冰靴,或者吉他,父母都給他買,即使在家境很不好的時候。他
們倒從來沒問我想要甚麼。久而久之,我成長為沒有欲望的女子;有學校借來的書看,就
心滿意足了。奇怪的是,我那種態度叫父母著急。忽然間,他們跑出去為我也買滑冰靴和
吉他。但是,跟哥哥的寶物,等級可不一樣的。他的是全新,我的則在舊貨店撿的。我本
來對滑冰,彈吉他並沒有興趣,何況對舊貨,不會覺得很高興。如果當初羨慕過哥哥,我
羨慕的是他的幸運,或者說父母給他的愛。從舊貨店買來而一直放在走廊上的紅色滑冰靴
和尼龍弦吉他,象徵了我的不幸,或者說父母沒有給我的愛。
又例如,父母對哥哥抱有望子成龍的心態,對小妹妹沒有甚麼期待。然而,哥哥從小功課
不怎麼好,我則成績突出。哥哥得到八十分,父母馬上給他買玩具汽車。我得到一百分,
父親說:﹁假如你是個男孩,就好了,﹂母親則說:﹁不要為此得意洋洋啊。女孩子家太
聰明,將來嫁不出去的。﹂我並不想要獎品,但是有時想得到父母的稱讚。尤其受不了的
是,當我學業上成功的時候,他們對外人誇我,同時對我本人仍舊說風涼話。
對父母親抱有的不滿,我很少跟他們或別人說過。當年的日本人普遍認為,孩子不應該反
抗父母。他們生了我,養了我,從來沒有打過我,抽過我。還不夠嗎?大家會說,我得感
謝父母了。哪裡有道理埋怨他們?
不僅長輩,而且跟我年紀差不多的朋友們,都認為我不應該埋怨父母。你覺得不幸,但是
世上不幸的女孩可多著呢。父母親對你有所不公平,大概情有可原的吧。比如說,他們學
歷低,工作忙,孩子多,錢不夠,很疲倦?
不能對別人訴說的不滿,在我肚子裡,每天每天積累。到了二十歲的時候,已形成一部長
篇小說了。我從來沒有拿筆寫下來,但是在心中重複敘述,直到能夠背誦的地步。從我兩
、三歲記事起,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補習班、大學,每一段時間裡發生的事件,
以及我對它們的分析、評價都包括在內。如果真要從頭到尾背誦的話,恐怕需要好幾個鐘
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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