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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加入連署,並協助宣傳】     挑戰猥褻 驕傲出櫃:刑法235條釋憲行動連署 晶晶書庫「男體寫真案」經歷了三年的纏訟,2005年底高院二審仍 維持有罪判決定讞。但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及同志社群、人權、 司法、言論自由等社會運動團體,仍然不放棄為同志和成人情慾 閱讀權奮戰,拒絕向惡法屈服,於今年的石牆紀念日,申請大法官 會議釋憲。 1970年代,是世界各地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1969年6月27日, 在美國紐約石牆酒吧裡的同志們,在經常無端遭受警察的騷擾、羞辱、 私刑,甚至濫用公權力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同志們進行迫害懲戒後, 終於決定不再隱忍,連結彼此站起來為自己的權利展開奮戰。石牆 抗暴這一役石破天驚,讓美國各州的同志們奮起響應,終於開展了 近代的同志運動。 今日,台灣因著刑法235條的惡質內涵與擴大執法,許多展現情慾 人權的個人、店家承受著警方任意的搜索、傳喚、騷擾、拘留,甚至 起訴。模糊不確定的「猥褻」概念使人無所適從,每年因此被判刑的 「惡法受害人」多達2000人,刑期累積起來約1000年,相當於一年 判20個人終老獄中。刑法235條剝奪了成人的言論、資訊自由和選擇 「不道德」生活的權利,更嚴重地踐踏社會中被污名的各種邊緣 性社群生存的正當性,對人權的軋傷不可謂不大。然而,因為猥褻罪 鞏固了性羞恥與道德污名,也迫使大多數人選擇沉默,使得這條任意 為之、便宜辦案的荒謬律法,不斷在社會中擴大它的傷害。 我們期待有志終結此惡法之社運團體集結起來,加入「廢除刑法235 條」運動的這場釋憲之役!並鼓舞因刑法235條惡法而蒙羞的受害者, 前仆後繼地加入釋憲行動。惡法不廢,絕不停止! 發起團體:性別人權協會、晶晶書庫、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反假分級行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 = = 歡迎連署加入刑法235條釋憲行動 = = = = 團體連署: 代表人: 連絡方式: 請回傳至 [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至 02-22289599 (註:各團體可將此處的回傳方式改為各團體地址及電話,彙整後再一併 轉給性別人權協會。) = = = = = = = = = = = = = = = =         探討刑法235條法律座談會 我們認為,刑法235條違反了憲法23條「法律保留原則」、第七條 「平等原則」,更與刑法第一條「罪行法定主義」、刑事訴訟法142條 第2項「證據裁判主義」不符,令人無所是從的過度自由心證也造成 「行為後法」、「剝奪上訴機會」的實質效果。我們特別在6月25日 舉辦這場法律座談會,歡迎加入共同深入探討! 時 間:2006年6月25日(星期日)下午2時至5時 地 點:台北律師公會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中正紀念堂站4號出口 主持人:王蘋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與談人:卡維波 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廖元豪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邱晃泉 律師     李晏榕 律師     賴正哲 同志書店晶晶書庫負責人     巫緒樑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主任 主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晶晶書庫、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反假分級行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1.13 ※ 編輯: IsaacStein 來自: 218.160.181.13 (06/21 21:17)
Moraine:就寄信給這個email就是連署了嗎?(想知道到底要怎麼做) 06/22 10:49
Iinda03:應該是這樣,照表填然後回寄email沒錯. 06/22 14:31
Iinda03:也希望多參加公聽會座談吧...^^/ 06/22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