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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tcat0902 (踢踢貓)》之銘言: : 先講什麼是歧視 : 歧視的狀況是 : 當我將我個人的偏見/刻版印象實踐在我的權力位置上 : 造成一個「差別待遇」的結果時 : 這就是歧視 : 我討厭客家人,因為他們都很小氣 : 我討厭原住民,因為他們都很懶惰愛喝酒 : 這些是偏見 : 因為並不是真的客家人都是小氣的 我覺得這邊還可以再多澄清一點。 「討厭」是感受,或說情緒,不是偏見。 偏見應該僅限於「客家人都是小氣的」這句話。 我認為這是有差別的。 「討厭」不一定是錯的,重要的是支持這個「討厭」的信念是什麼。 如果支持「討厭」的信念是正確的,那這個「討厭」就會是合理的。 如果「A做的事都是錯的」這件事是真的,那討厭A就是合理的。 不過能不能討厭一個人我覺得在應然面是有爭議。 但是如果是討厭一件事,那我覺得爭議比較小。 在被討厭的事情本身是錯誤的時候,討厭也會是正當的。 比方說我討厭「歧視原住民是應該的」這就是正當的。 而偏見也不必然導致討厭的情緒。 比方說「特教老師全都很有耐心」,這個命題也是一個偏見。 但是這個偏見卻可能導致「喜歡」的情緒。 : 偏見是錯誤的,因為錯誤的認識和見解產生一種的刻板印象 : 當我因為我的偏見導致我不肯錄取客家人和原住民當我的員工 : 或是在政策福利制度上造成差別待遇的「結果」時 : 這就是歧視 : 所以歧視必然是一個行為,會導致一個差別待遇的現象、狀態、和結果 : 歧視不是用看的,並不是「我用畸形的眼光來看待你」叫做我歧視你 : 那最多是鄙視 我有個問題,那偏見所導致的言辭上的羞辱,算不算是個歧視呢? 比方說,很常見到的 「你這個死gay砲,滾吧你」或是 「你怎麼這麼娘,惡心死了」 這句話的發話主體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 這種時候算不算是個歧視呢? 或是「男人講話的時候女人插什麼嘴。」 這種時候男人也不一定真的比較有權力, 如果是在一個辦公室裡面,兩個男性職員不小心對一個女性主管脫口而出的時候。 這種時候又算不算歧視呢? 我不是質疑啦,我只是發問。因為有一點點從你的定義裡面想不通。 : 然後歧視會發生在權力位置上而且是不平等的權力位置 : 比方說白人歧視黑人也歧視黃種人 : 黃種人可能歧視黑人 : 但是我們不會說黑人歧視白人或是黃種人歧視白人 : 如果我說 我歧視柯林頓 : 這並不是一個真的歧視 : 因為我很難真的歧視柯林頓然後對他造成任何差別待遇的結果 : 所以男人如果握有權力,或是處在一個相較女性更優勢的位置 : 我們會說男人歧視女人,因為性別而造成的差別待遇的例子滿地都是 : 可是女人因為男性的生理性別而導致差別待遇卻不那麼顯而易見 : 所以很難說女人歧視男人 : 但是不代表女人對男人沒有偏見或是刻版印象 : 而是女人在這個權力不對等的位置上很難對男人造成差別待遇的結果 不好意思喔問了這麼沒水準的問題......。(害羞) ---------- : 歧視分為直接歧視和間接歧視 : 直接歧視就是我是老闆我討厭同性戀所以同性戀不可以來當我的員工 : 間接歧視比較複雜 : 因為偏見和刻板印象在群體中的複製 : 使得某一個特定的族群、身分因為偏見導致廣泛的差別待遇 : 這也是歧視,算是間接歧視 : 身為那個在權力位置上方的一個個人可能沒有意識 : 或是沒有任何實際的作為 : 但是這個群體中的偏見依然會造成社會上某部分人普遍受到差別待遇的結果 : 我們會說是社會對某些特定族群的歧視 同意。 ---------- 可不可以忍耐我把你的推文跟原文結合在一起談呢? 如果我曲解你或對你過份解讀,請告訴我。 : 我們沒資格要求別人不可以有偏見 : 我們也很難要求
ttcat0902:我的沒資格要求別人的意思是 我們最多要求自己不要偏見 08/01 01:36
ttcat0902:因為每個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偏見,單對個人的偏見 08/01 01:37
ttcat0902:對特定族群的刻版印象 08/01 01:37
ttcat0902:如果我們不能要求自己完全沒有偏見,自然沒有立場說別人 08/01 01:37
ttcat0902:不應該有任何偏見 08/01 01:37
這邊我覺得很有問題。 不能要求自己沒有偏見就不能要求別人不應該有任何偏見。 好像沒什麼問題。 但是如果我要求自己沒有偏見,那我可不可以要求別人不要有偏見。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一發現我有偏見那我就會消除我的偏見, 無論這個偏見是否可能帶來好的結果(那種導致喜歡的偏見), 那麼我應該也可以要求別人在知道這是偏見以後放棄這個偏見吧。 照你下面來談的,好像是這個意思呢。 我們要幫助人家了解這是偏見,然後讓他自己放棄它。 但是如果你的意思是, 因為我自己不可能沒有偏見,所以我也不能要求人家不要有偏見。 這麼談我就覺得有問題了, (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沒資格要求別人?) 我猜你可能是想, 你自己如果覺得胖子全部都很懶的話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覺得胖子不懶。 這我完全同意。 但是如果是因為,你自己覺得客家人都很小氣的話有什麼資格要別人覺得胖子不懶。 這我就覺得有問題了。 因為我並不一定知道客家人都很小氣是偏見。 我覺得當然可以要求別人沒有偏見阿, 只要也這樣要求自己。 當然我同意人不會沒有偏見,我也同意你下面說的可以用正面的做法化解偏見。 而不是就這樣指控「你這是偏見!!」。
ttcat0902:但是對於偏見我們可以有些努力,我認為這比較正面 08/01 01:38
ttcat0902:比較正面的做法是化解偏見,用說理用體驗用認識的方式 08/01 01:38
ttcat0902:來減少我們或別人的刻版印象 08/01 01:39
ttcat0902:但是偏見怎麼說都是個人的事情 我就是討厭XXX 08/01 01:39
ttcat0902:Fine, 可是我不要因為我討厭 XXX 而造成 XXX 的不公平 08/01 01:39
ttcat0902:這是我的意思.. :) 08/01 01:40
這邊,其實我覺得會有問題 (除了概念上的混淆之外啦,因為討厭並不一定是因為偏見。) 但是由偏見導致的討厭,或單純的偏見,是不是純粹是個人的問題呢? 我覺得這是很有爭議的事情耶。 之前在tatame提出的 [氣到]我不要跟討厭gay的人做朋友,這一系列的討論串中, 妖西談論到「個人感受與社會意識不可分割」的觀點 我自己在2035篇做的詮釋: 個人存在於意識或是潛意識、文化潛意識的情緒、感覺等等, 與個體所表現出的外顯行為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分割 個體的意識行態也會複製,感染到他人,而與社會整體的 意識型態的生成變化等等無法分割。 我就一個程度來說贊成這樣的說法。 「討厭」,且針對因偏見而起的「討厭」,能不能完全的與行為分割呢? 基本上我質疑這點。 是不是真的有完美的演員, 不會因為「討厭」某個群體而發表污名化該群體的言論。 如果說你的間接歧視是在談論有關偏見的複製的問題。 在我看來,這種個人的討厭,正是這些複製的幫兇呢!
ttcat0902:所以當你能意識到自己的偏見,想辦法克服是好事 08/01 01:52
ttcat0902:當你發現別人的偏見,試圖努力讓她去認識化解偏見也是好 08/01 01:52
ttcat0902:但是不讓一個人有偏見我覺得立場上有問題 08/01 01:53
ttcat0902:比方說我就是討厭柯林頓 可是我不會對他造成影響 08/01 01:53
ttcat0902:只要是柯林頓說的話我都認為是廢話,這是偏見 08/01 01:53
ttcat0902:大概是類似這樣的想法 08/01 01:54
所以囉,這邊我認為是有問題的耶。 「柯林頓說的話都是廢話」這個思想存在的話, 它就會藉由複製擴張。 更別說「討厭」這樣的氣氛形成態度的時候了。 更何況,權力的擁有者,不可能永遠擁有權力。 當這個權力不見的時候(比方說柯林頓不當總統了), 你怎麼知道這些偏見不會對他構成歧視行為呢? : 可是我們會譴責歧視 : 我們會希望在公平原則之下 : 歧視的狀況不會因為個人或群體的偏見發生 我完全同意這裡。 : ======================================================================== : 講完了歧視 : 回到討論的主題 : 93% 的男性會不想跟肥胖的女性約會 : 為什麼不會是一種歧視? : 解讀成 93% 的男性不喜歡體重過重的女性 : 難道就不是一種歧視? : 我還沒有什麼想法,意思是我對這些男性還沒有道德上對錯的觀感和見解 : 但是我覺得這個討論串討論要到怎樣才算是肥胖 : 或是不跟肥胖女性約會是對是錯還蠻沒有意義的 : 因為至少我就是一個男性,我就跟過肥胖的女生約會 : 我心中也沒有一個體重計隨時測量誰到多少算胖或是瘦 我不覺得談論「肥胖的標準」沒有意義 而且很顯然我們並不是說「男性都不跟過肥胖的女性約會」。 我認為的是,這是一種歧視沒錯阿。 這個現象,是一種歧視沒錯。 之前別人在談的是, 這裡的歧視,最根本的因不完全是胖的「女人」。 而是因為是「胖」的人,所以被歧視了。 當然這裡扯到的就不只是感情,因為新聞還順道提了求職之類的。 我猜啦,可能有的工作真的會挑身材吧。 比方瘦身中心的小姐啦,之類的啦。 然而「胖」是真的被歧視的呀。 我自己,(很慚愧的說),就曾經用「胖」取笑過我妹。 我也曾經取笑過我的一個男同學,就仗著我是瘦子,當然他跟我是滿有交情的啦。 (嗚嗚我知錯了,有跟他們道歉喔。) 但是呢,這樣算不算歧視?我不知道你的認定是怎麼樣。 但我覺得,算! 然而這種歧視是怎麼來的? 我認為這跟一種體態標準的形塑有關。 很顯然很多人在認定一個人是不是胖子的時候,並不是依照客觀的標準。 很多人並不會問「你的BMI多少?」來決定是不是胖子。 很多人也不會問「你多少公斤?」來決定是不是胖子。 我們依照的標準是一種形塑出來的標準,同時也是主觀認定的。 而且這個標準已經跟價值結合了。 胖是不好的,瘦是好的。 已經很少有人被說胖的時候會感到愉悅的了,而很少有人被說瘦的時候不開心。 尤其女性特別是這樣。 (在這邊我又覺得這種標準是男女不太一樣的。) 然而這種價值判斷,我認為就是一種歧視的來源。 所以為什麼談論這個,是沒有意義的呢?我覺得很有意義(也有趣)。 當然這只是我覺得。and sorry for boring you. 好啦,我不談了,對不起我廢話一堆。 : 我想談的是,為什麼 SIP 可以直接說這不是一個歧視 : 我在文章當中看不到理由 這個問題,可能要打電話call他們才知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59.61
Emolas:喔,又一篇一千塊。 08/01 04:26
※ 編輯: Emolas 來自: 61.229.59.61 (08/01 04:28) ※ 編輯: Emolas 來自: 61.229.59.61 (08/01 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