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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eChang (T-Rex)》之銘言: : ※ 引述《salome (salome)》之銘言: : : 請問這個時間有什麼問題嗎? : : 女人跟男人在這段時間內在工作場所有什麼差別? : 這點我已經在下面提過了,不管女性男性其實都應該要被保護 : 那時間點,因為人少,容易出事情,出事情也可能附近沒人能提供幫助 : : 你也說了,那為什麼不保障男性? : : 實行上,雇主確實就是會"我管你勞資會議有沒有同意, : : 為了避免麻煩,女人就是下午五點下班,不准加班, : : 免得哪天她們不爽起來告我。" : : 造成不可能同工的狀態,自然不會同酬。 : 您根本就扭曲了法律意思,法律規定是業主不得"強迫"女職員於夜間工作 : 不是只要女性於夜間工作就違法 : 雇主假如連勞基法裡面規定的法規都弄不清楚, : 哪種情形違法,哪種情形不違法,要如何保護自己跟職員都不知道 : 那他有何資格去當一個合格的雇主? : 所謂的,為了避免麻煩只是藉口罷了,根本就是存在著女性比不上男性的想法 : 才會有此舉動吧 我只想指出一點 勞工相對於雇主,在談判條件等等都是弱勢 害怕失業、害怕被抓出來清算等等考慮之下,真正能檢舉的少之又少 我想90%的雇主在某些程度上都違反了勞基法 例如很多打工都規定收銀機和帳目有出入,員工必須賠償 但是這是不符合勞基法的 即使他不符合勞基法,有檢舉的,敢於檢舉的又有多少? 雇主和員工本身權力就不均等 不考慮這一點的法律本身無異於空話 因此,即使法律留下空間,只要令雇主有疑慮 足「可能」造成雇主雇用女性員工的可能性降低,就必須修正 : : 這點我同意。 : : 我以為勞基法,和台灣很多其他的法,預設了女人是弱者的立場。 : : 以保護之名限制了女人的生活方式,因為生活經驗少, : 小弟愚昧,想不到您所說的情形,麻煩具體舉例 最近通過的生育保建法 另外,關於保護──弱者/不成熟之間的思考 台灣的兒少法中透露的兒少觀值得您參考 : : 女人因此相對地真的變成了弱者。 : : 可憐的男性也被預設為保護者,需要幫助時得不到幫助。 : 法律本來就是要預設被保護者為弱者,假如是強者還需要法律保護嗎? : 問題是在於女性往往被特別獨立出來另外立法 : 這裡我就提出一種看法,在相同情形下,男性也應該需要被保護 : 不應該只獨特於女性 私以為,法律確實需要為相對弱勢訂定特別條款 但是這樣做不必然需要「預設」受保護者的弱勢是某種不可改變的因素 以勞基法這個例子來說 就「同工不同酬」的現實訂定反歧視條款並沒有預設女性為弱勢 但是規定女性夜間工作需要特別討論即預設了女性「不適合在夜間工作」 這兩件事情有所差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34.86
ShieChang:生育保健法還只是草案,尚未立法通過 10/21 10:31
ShieChang:最後一段看不懂,囧 10/21 10:34
salome:推,特別是最後一段。 10/21 11:36
salome:意思和問我的問題一樣,"女人和男人在夜間工作有差異嗎"? 10/21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