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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作者: doveman (水藍色,白色,紅色) 看板: gay 標題: [轉錄]台灣同志社群研究初探 時間: Thu Nov 16 23:56:15 2006 http://www.wretch.cc/blog/GenderStream&article_id=4218273 題目:從Nancy Achilles(1976)及Susan Krieger(1983)的文章 顯示同志社群文化該如何研究?請以台灣當前諸多同志社群的研究中 以二個個案研究,說明這二個社群的歷史,它的形成方式,及其文化 特色為何。最後,請整合這些研究,對這些文本提出批判,並指出未 來研究的可能方向。 Nancy Achilles從同志酒吧內部互動/權力關係,及在一個恐同的社會 氛圍下酒吧如何形成/運作的角度說明:同志酒吧做為同志非常重要的 情慾組織(sexual institution)。而這個專屬於同志的空間顯得格外 重要,在此她/他們可以彼此相識彼此認同,扮演凝聚同志社群關鍵角色 。酒吧遭受外界迫害的事件,也讓同志產生運動集結/認同可能 (Achilles,1967)。其他研究也指出:很多歐美同志會刻意不與異性 戀社會產生連接,只和同志維持主要社會關係,並認為現身是有效抵抗 異性戀霸/父權方式,皆暗指出:同志社群的形成和同志認同/運動,這 兩者之間是存有扣連關係(Achilles,1967;Lee,1979;Levine,1979)。 但,同志社群形成與同志認同/運動,這兩者真的只有「扣連」的關 係?是否還有其他可能性?或者,更根本問題是,這個扣連關係之所 以成立,在於「同志」、「同志社群」和「同志運動」如何定義有主 要關係。 想像的社群(imagined community) 當我們閱讀Susan Krieger在1983年所著文章An Identiy Community, 前半部訪談者表示:她們座落在異性戀霸/父權社會裡,女同志社群是 她們得到歸屬/情感交流/社會支持所在(Krieger,1983)。然而,這 一群女同志之所以想到女同志社群就有正面感受,是因人們總是認為, 在社群裡面的人們,可以藉由彼此共同經驗/身份,而能彼此了解彼此 依賴。但,這平和且均質社群圖像,只是人們想像出來的結果,忽略人 們之間存有的更多差異(Young,1990)。 存於兩個群體之間的差異,是奠基於這些群體消弭它們自己內部差異而 造成的。(Johnson,1980:x;轉引自Scott,1994:361) 這想像的社群在實際運作上,往往依循社會既有區分差/異/優/劣的社會範疇 (social categories)在運作著(Padgug & Oppenbeimer,1992)。這些 信賴/歸屬,卻並不因為我們擁有某些共同身份/經驗就構成社群集結足夠條件。 人們在前一刻可能還是某社群內部組成份子,但,他/她可能因為擁有的另外一 些差異,或沒有遵守社群規則,使得他/她隨時逸出社群界線。於是,當我們繼 續閱讀Krieger文章後半部,看見的是另一個故事版本上演:另外一些「女同志」 她們是如何被排拒/不想參與在這個女同志社群之中,區隔這個女同志同群中我 群/他者的認定,是種種資本差異(Krieger,1983)。 從Krieger的研究,我們可以發現同志社群的概念, 經常出現在女同志交談之中。但,這些內涵可能交 互重疊,但也可能互斥,社群界線也持續移動中 (Krieger,1983)。這說明了:什麼是同志社群 ,其實它並沒有本質定義,每個人如何理解同志社 群,都跟個人所處社會位階習習相關。有了以上觀 念之後,筆者再嘗試以台灣兩個同志社群個案研究 – 呂錦媛的女同志酒吧研究和吳文煜的愛河「公司」 研究,說明同志社群形成與同志認同/運動的關係。下 文先交待其社群發展歷史,再討論其社群形成與同志 認同/運動關係。 同志社群的形成 呂錦媛和吳文煜分別都把自己研究場域 - 女同志酒吧和愛河「公司」,視為是同志情慾組織中一環。把女同志酒吧和愛河 「公司」的形成/發展給予歷史向度,讓我們看到同志社群的發展,不是處於真空 環境中,而是和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結構息息相關。並說明這些情慾地景之所以 可以形成,和所座落位置並不是隨機分佈特色,其實都跟台灣在二戰戰後冷戰對 立所處國際局勢位置有關。因為當時大量美國大兵駐防台灣,而帶動起台北北投 和高雄愛河附近的休閒/色情文化。因為在當時軍事同盟的現實,台灣政府對美軍 駐紮而有的休閒/性消費,採取消極放任態度。除此之外,為了符合台灣是個開放 進步的國家形象,也對於這些場所裡的性/別越界也暫時性包容。而意外地讓同志 可以隱身於「特殊產業」中,「偷渡」她/他們情慾(呂錦媛,2002;吳文煜,2003 )。 然而,這些情慾組織發展是相當性別化(gendered),早期女同志佔據情慾空間能見 度是不如男同志。像愛河這樣開放空間,可以成為男同志聚集場所。但,這樣空間卻 不利於女同志聚集/出沒。因此,在女同志沒有私人住所情況下,若想找到較自在社交 空間,得進入進入休閒/性產業才有可能,而有辦法這樣的消費,往往不只要具有經濟 能力,還要有社會地位才有辦法,這情況全然不同於愛河聚集的勞動階級「男同志」。 在這種情況下,當男同志酒吧成立之後,它也成為女同志消費場所,而在女同志累積相 當人數之後,在1985年女同志才開始有專屬消費空間。然而,這個時期正是政治/法律規 範正鬆綁的時期,政治氛圍正處在戒嚴統治未期,主管「特殊產業」的機關,也從警政 單位轉移到商業機關(呂錦媛,2002)。 台灣女同志酒吧發展,並不像國外女同志酒吧主要沿著階級區分 – 階級愈高的不到 T bar消費。在台灣的脈絡,其實它的階級關係並不是很明顯,並且隨著女同志酒吧訊 息的傳播管道從人際網絡、八卦傳媒,到女同志刊物,網路的轉變,反而促使大量年輕 的、學生女同志湧入。區隔她們的不是階級,反而是不同世代成長經驗 - 年齡較大的女 同志通常會去以交誼性質為主的卡拉OK酒吧,年紀較輕、大學生通常會去美式酒吧風格, 兩種酒吧的「T/婆關係」配置便相當不同 (呂錦媛,2002)。 另外,關於愛河「公司」的發展,吳文煜指出可以分成三期:一是如所前述,與異性戀 休閒/性產業文化共生階段;二則是,雖然當地(異性戀)性慾地景隨著美軍消費逐漸確 立下來,但,隨著美軍於1974年逐漸撤離之後,高額休閒/性消費不是一般人可消費, 於是,便大量出現消費較低女性性工作者。然而,高雄在地男同志也習慣在此聚集,連 帶地帶動附近男同志性產業,於是「公司」在此誕生。在此階段,「男同志」與女性性 工作者各據一側互不干擾,進行自己性慾活動。三,由於性產業污名,和愛河污染問題 漸重、再加上逐年市區商業活動東移,市政府遷離與商業聚集 的商場焚毀種種因素,使得愛河一帶逐漸走入衰敗。於是從吳敦義主政之後,愛河便開 始進行空間和社會環境上的「淨化」,以掃除這些敗壞性慾邊緣份子們。於是,草根男 「同志」就在都市更新計劃開始流浪,尋找新的「公司」(吳文煜,2002)。 同志、同志運動 在談論愛河「公司」發展的同時,我們得瞭解高雄人口組成特殊性 – 從日治時代重工 業的引進、到國民政府高雄工業的經濟政策,使得高雄人口以勞動階級的特色確立下來 。然而這樣草根性質也是高雄男同志的特質。然而,這樣的差異,卻讓高雄草根「男同志 」背負著污名,往往被(台北)中產、菁英同志視為是沒有文化的「台客」 。進行公開 性(public sex)的這些男同志,更被指責是整個同志社群的害群之馬,讓社群與濫交污 名無法脫勾(吳文煜,2002)。 亦或是,這群長期流走愛河「公司」、早已進入異性戀婚姻,沒有同志認同的「男同志」 被視為是異性戀霸權壓迫下最暗櫃裡的一群,進行公開性只是被視為他們無力回應體制的 方式。然而,這樣的理解方式,皆與他們所理解的真實脫節 – 他們大都把男男性行為理 解為一種嗜好,並把他們社會生活(工作/家庭/政治認同)與同志認同保持距離,過著非 常自然「雙重生活」(double life)(吳文煜,2002)。 出櫃並肯認同志認同,被看做是同運最高領導方針,並認為增加同志可見 度,便可以消減異性戀主義 ……出櫃(come out of the closet)讓同志陷於 「在櫃內」與「在櫃外」兩種狀態的階層關係,前者(在櫃內)被點名成 ,他/她們被社會所壓迫,過著虛假不快樂的生活(Seidman et al,1999:10) 衣櫃往往被視為是一個單一、去歷史且強大的社會機制,衣櫃成了同志最大的壓 迫機制。而忽略這個櫃子會因個人所處社會位置不同,櫃子大小、運作方式會完全不同 (Seidman et al.,1999)。在愛河「公司」進行公開性的「男同志」,在異性戀社會 之下,他們並沒有刻意壓抑自己性慾主體,也沒有所謂同志認同,反而利用傳統婚姻中 丈夫被允許有更多們我實現可能,讓自己在異性戀關係以外的性/情慾得到滿足。對於 他們最大問題,不是現身問題,而是經濟問題(吳文煜,2002)。由此可見有同性性經 驗的人,不一定具有同志認同。同志認同並非先驗存在,必須要在一組社會關係中互動 才會再/生產出來。另外,「同志」所面對最主要壓迫,不一定是異性戀霸/父權,出櫃 也不是唯一解套方式。 Achilles和 Levine的研究皆指出,在同運早期,同志酒吧被視為是爭取同志權益最顯 著地方,面對異性戀歧視,和展現對壓迫的不滿,他/她們經常以現身/肉搏戰反抗, 並以此增加同志可見度(Achilles,1967;Levine,1979)。然而,呂錦媛則指出台灣 女同志酒吧的運作邏輯,其實相當不同歐美同志酒吧,為此,我們得看到女同志酒吧做 為一個商業體。女同志酒吧成立目的 – 不外乎是希望能建立隱密安全空間提供女同志交往,亦或是成為女同志老闆的生活保障, 賺取利潤。因此,若是以直接衝撞方式,對有身份曝光問題人而言,這個女同志酒相對變 得一點都不安全,這樣方式也只會危及女同志社交空間,也違背開設女同志酒吧本意。因 此,如呂錦媛所言,當女同志酒吧面對偷拍事件時,雖然有很多同志社群立即聲援表示, 並集結女同志圈內運動力量,可以打了一場漂亮的媒體戰。但是。這樣運動方式只是讓女 同志酒吧變得不再隱密,那麼有曝光問題的客人也不敢來。因此,在社會環境險惡情況下 ,一個同志酒吧經營/生存,若只認定肉身反抗壓迫才是運動策略,而忽略運用各種資源 溝通/協商可能,那這是很難生存的。就以警察而言,若是我們一味把它視為是惡勢力, 就無法看到在同志酒吧遭受流氓、客人、鄰居找碴時,警察為何可以變身而保護同志酒 吧(呂錦媛,2002)。 說到最後,那麼究竟什麼是同志(社群)? 什麼才是同志運動呢?若是只有具有同志認 同的人才叫做同志,那麼每日每夜在愛河邊 以肉身操演同性情慾這些人又是什麼?若只 有肉身反抗/現身才叫做是同志運動,這樣的 運動方式,也無法號召有現身壓力/沒有認同 的人加入運動,也無法看到個別同志和社群以 支援前線的方式提供各種同志活動所需資源的 位置 ,必須認知到全稱式的同志認同/運動策 略是有問題的。 未來同志社群研究方向 Dennis Altman認為歐美同志認同,已超越國界, 並形成全球性的統一認同。他更不諱言地說,某 些同志社群在全球化影響下,它們跟歐美同志社 群相似程度,遠高於國內其他同志社群 (Altman,2001)。而這樣的現象, 也正在台灣發生(朱偉誠,2003) 。在這個現象背後,更可見的是「台灣同志運動/論述, 與(台北)菁英同志」高度的結合」(趙彥寧,2001;吳文煜,2003)。 我們得理解命名(naming)本身就是政治運作的場域,當我們把某狀態的 人/事件給予命名,它便被建構成「社會真實」,並會排拒其他「真實」 不為「社會真實」(游美齡和廖曉晶合譯,2006:4)。 對於非都會區男/女同志在空間裡的策略/行動/策略的實證研究,能為現今 男/女同志研究提供多元/層次的反省。(Kramer,1995:200) 因此,該如何破除這個現象呢?我們得把同志社群置於全球網絡探討, 並理解到權力運作不會只有單一方向(壓迫-被壓迫),還有更細緻異 質的權力運作,持續關注同志社群內部各種差異究竟是如何在地(local) 運作。然而,這樣的差異不會只限於地域差異,還有年齡、階級、族群、 身心障礙與否……。持續讓同志(運動)內涵,保持開放又爭議狀態。 參考文獻 Achilles, Nancy (1967) ‘The Development of the Homosexual Bar as an Institution’, in Peter Nardi and Beth Schneider (eds), Social Perspectives in Lesbian and Gay Studies: A Reader (pp.175-182). UK: Routledge Altman, Dennis (2001), ‘The globalization of sexual identies’, in Global sex (pp.86-105).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Kramer, Jerry L. (1995), ‘Bachelor farmer and spinsters: Gay and lesbian identityies and comm.unities in rural North Dakota, in David Bell & Gill Valentine(eds), Mapping desire: Geographies of sexuallyties(pp.200 - 213) . London: Routledge Krieger, Susan (1983), ‘An Identity Community’, in Peter Nardi and Beth Schneider (eds), Social Perspectives in Lesbian and Gay Studies: A Reader, (pp.215-219). UK: Routledge Lee, John A. (1979) ‘The gay connection’, in Ken Plummer (ed) , Sexualities Vol III: Difference and the diversity of sexualities (pp.149-165). London & NY: Routledge Levine, Martin P. (1979) ‘Gay ghetto’, in Ken Plummer (ed), Sexualities Vol III: Difference and the diversity of sexualities (pp.166 - 182). London & NY : Routledge Padgug, Robert A. & Oppenbeimer, Gereald M. (1992) ‘Riding the tiger: AIDS and the gay community', in Elizabeth Fee and Daniel M. Fox (eds), AIDS: The Making of a chronic disease (pp.245-278).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Scott, Joan (1994) ‘Deconstructing equality-versus-difference: Or the uses of poststructuralist theory feminism’, in Anne Hermann and Abigail Steware (eds), Theorizing Feminism (pp. 358-371) Boulder, San Fancisco, Oxford: Westview press Seidman, S., Meek, C. & Traschen, F. (1999) ‘ Beyond the closet? The changing sociall meaning of homosexua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Sexualities 2(1): 9-34 Young, Iris M. (1990) ‘ City and difference’, in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p.226-256) Princeton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朱偉誠(2003)〈同志.台灣:性公民、國族建構或公民社會〉收錄於《女學學誌:婦女 與性別研究》15:115-151 吳文煜 (2003) 《河邊春夢:台灣高雄愛河畔男性間性慾地景的文人地理學研究》。台北 :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 呂錦媛(2002)《金錢與探戈:台灣女同志酒吧之研究》。台北: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研 究所碩士論文 游美齡和廖曉晶合譯(2006)〈全球化的概念〉,收錄於《洞悉全球化》頁1-22。台北: 韋伯。譯自Tony Scahirato & Jen Webb(2003)Understanding Globalization. London : SAGE 趙彥寧 (2001) 〈台灣同志研究的回顧與展望 – 一個關於文化生產的分析〉,收錄於 《戴著草帽到處旅行:性/別、權力、國家》頁85-121。台北:巨流 賴正哲(2005)〈情慾地景與空間權力〉收錄於《去公司上班:新公園男同志的情慾空 間》頁152-189。台北:女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5.18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5.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