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tcbacc:所以說,結婚是法律上,賣買女人的代名詞 12/13 13:05
最近好像忽然發現了許多事情心裡很激動。
這幾天讀書的時候看到一個部分是說,
男性在結婚前和結婚後都被叫做先生,
但是女性卻是結婚前叫做小姐,婚後叫太太,
她們的身份是用與男性的關係來定義的。
就聯想到,以後若是我結婚了,
與先生共同出現的場合裡,
我必定會經驗到被稱呼作「某太太」,
就因為我是個女人,我結婚了,
在某些時候我原本的姓氏就被消除了,
然後被暴力地強迫安上先生的姓。
要是我再生了孩子,
也安分地(按照社會期待地)跟著爸爸姓,
就會有更多的時候我被叫做「某媽媽」
不知道為什麼想到這裡我開始全身發抖
雖然理智上我想告訴自己姓氏對一個人並沒有什麼實質影響,
我的姓氏也是我爸給我的,沒有我媽的部分,
但是當一個姓氏跟了我二十年以後,
我對於我的身份和這個身份的代稱,是有認同感的,
為什麼結了婚以後就要從我身上把這些東西拿掉,
然後強行冠上別的東西?
然後才發現自己原來對於失去主體性這件事情如此恐懼,
更可怕的是,我就是因為相信同意女人結婚了以後會失去主體性,
所以才害怕成這樣。
我以為我從小生在一個開明的家庭,怎麼可能觀念還那麼傳統,
結果還是差不多。
不過至少現在我感覺到了,還有機會放下。
也還好現在不用冠夫姓了,
不過每次填寫表格的時候就要提醒自己一次,
再過二十年以後就會不知不覺有些認同感了吧?
這真是一種可惡的手段。
另外再說到從父姓,
一般人覺得理所當然,
婚姻板提倡雙姓的某位只要一出現就會被圍攻說她無聊。
我自己覺得雙姓也有點問題的部分是,
其實我並不想把孩子當作是我的財產,
所以他只要有個姓就好,
硬要父母的姓都冠上,感覺反而刻意要一人一半
然後如果從母姓,不考慮受到質疑的問題
孩子是女人生的,對一個男人而言已經夠沒有存在感了
如果孩子還跟媽媽姓的話,會不會他就完全沒有當父親的認同了?
如果說讓孩子從父姓是一種建立認同的方式
那似乎還比較能感受到它的正面功能
不過我想一開始大概也不是為了這個才都從父姓…
有點雜亂的心得,歡迎各位提出意見或其他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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