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emin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blog.yam.com/JirainMo/article/7014602 行政院院會於十月十八日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這段時間斷斷 續續地引起爭論與辯證,台大、政大、世新等大專院校持續以行動抗議 如此「強制性」的草案。 某些婦女團體與宗教團體的意見相左,前者主要認為女性該有「身體自主 權」;前者主要是倡導「胚胎/胎兒生存權」,兩者皆有其道理,但是為 甚麼引起這麼大的風波與爭辯,兩種論述已經陷入苦戰,在網路場域也 掀起兩方論述的征伐,但是卻未見其甜果。學生團體於行政院前表演的 行動劇消息被報導之後,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其中不乏惡言,難道不能 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嗎?難道非得兩種論述不斷地對立與叫囂嗎?說穿 了,這樣的抗辯是政府政策制定所設下的陷阱,要大家靠邊站,然後繼續 落入「個人式責怪/責任」的迷思當中。 怎麼說是政府政策的陷阱呢?若是將這草案放置在台灣的社會脈絡與福利 政策的框架之下,會發現政府的政策是零散殘缺的方式在進行規劃與制定。 台灣的社會脈絡面向,我們就從「高齡化社會」談起。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的資料統計,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自1993年突破7%,此為聯合國的高齡 化國家之標準,台灣到2005年底已達9.74%,如是的人口結構成形,除了 醫療進步之外,還有一部分的原因是生育率下降。 生育率下降的因素,大多的因素是難以負擔高成本的教育費、 生活費以及雜費,其中也與全球化造成的競爭力提升有關,要 如何有「競爭力」?需要有更多的資源培育!政府沒有在教育 與養育政策著手(高齡照顧政策也缺乏),成本最終歸咎於個人 與家庭承擔,而今生育率下降情況持續,與此有很大的關係, 這與台灣的經濟光景的起伏有相當大的關係,如此的政策規定 ,說穿了是為「檢查制度」:對懷孕者以及其關係家人的決定 採取不信任感,因而需要接受「專業的檢查」。但是事實有 可能是:懷孕者對於胎兒也是有感情的,懷孕者以及其家人 並非沒有理性抉擇的能力。很明顯地,政府的政策是屬於 Titmuss所提的「選擇性」與Wilensky &Lebeaux所言「殘補 式」類型,並非考量到全盤式的福利需要,將養育的責任 與成本再次往個人與家庭推,徒有「福利國家」的口號, 可是骨子裡頭卻不是如此為方針。 再從社會政策的框架角度來看,到目前為止,對於「家庭政 策」尚未有專法,而是散落在各個不同的福利法,像是兒少 法、全民健保法、老福法、身心障礙保護法、家庭暴力防 治法等,都是消極性、不確定性、缺乏整體性考量的「家庭 政策」,這樣的思維也滲入這次《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當 中,只考量到生產,未考慮到其他的配套措施,像是兒童教 育與養育的預算、婦女成為勞動後備軍的問題、多樣家庭的 出現等,養兒育女不單是媽媽的事,也非單為爸爸的事,而 是國家大事!目前似乎僅是著眼於「生育」的過程與選擇, 這樣難道不算是這次修法的詭計嗎? 女體自主權重要還是胎兒生存權重要,我想這都很重要,要 有完美的情節,首先要改變的是台灣社會福利制度的體質, 而不是一再地將各種照顧與扶養責任回歸到個人/家庭,台 灣近十年的家庭型態劇變,家庭的支持網絡並不比以前緊密 ,政府的政策制定若一直不肯正視多樣的福利服務需求,儘 管這樣的「思考期/資訊諮詢期」真的通過了,難保會出現 更多墮胎黑數,採取非法且沒有保障的途徑,只因為社會安 全網絡不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5.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