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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20899 : 大多數婦女 贊成六天思考期 : ■苦勞論壇2006/12/14 : ◎作者:釋傳法(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 :   2004年,全台妊娠人數近53萬人,新生嬰兒有20餘萬,墮胎數目高達30萬人之譜。某 : 婦產科醫師就其行醫經驗,估計比例約為1:1。這表示,每一個嬰兒被出生,同時就有一 : 個嬰兒被終結。據估計,墮胎有96%都是引用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款,其中40%是青少女 : 的墮胎。因此,宗教界乃提出「六天思考期與諮商」之修正案,以圖挽救目前墮胎浮濫的 : 現象。 其實如果真的做研究,「人因呼吸而殺菌」這現象也很可能很「浮濫」。 而殺豬殺雞,更是「浮濫」到不行了。 我還是覺得,墮胎數本身是個問題,但不該是焦點。焦點該放在人口成長率、 人口結構等有願景的社會問題上才對。這樣看的話,減少墮胎數只是其中一個 方向,鼓勵生育(比方說建議不帶套、多做愛,比方啦)則是另一個方向。 殺的多,但生更多,其實最重要的問題也就解決了嘛。多簡單啊。 :   若干婦權人士指思考期是暗示「婦女弱智」,可是,有智慧的婦女,為何會讓人生面 : 臨墮胎的困頓,到底這是不夠智慧或是不夠慈悲呢?也有婦權人士主張墮胎除罪化,理由 : 是「胎兒不是生命」,但是按其邏輯,胎兒若不算是生命,妊娠婦女的產假薪給等特權, : 也應該一併取消才是。 講邏輯呢。不過怪了,我怎麼沒看到有恰當的邏輯呢?(在哪兒啊?誰可以告 訴我?) 妊娠婦女有產假薪給,首先,是種「特權」嗎?這值得討論。再來,是因為那 些女人肚子裡(不管多大歐)的東西是生命,「所以」才有產假嗎? 好像不是耶!好像是因為,嚴格來講,這些女人「相對之下,確定確保即將產 生有生命,且有潛力長大成人,並成為社會一份子,支持社會運作的東西」, 「所以」才給產假薪給吧。 如果說今天有一個孕婦,他講明了,我懷,但我會在八個月的時候拿掉。請問 ,她應得產假薪給嗎?我覺得,她應該不應得吧?而這理由是因為生命嗎? 好像關係並不直接呢。 :   查優生保健法立法背景,是解嚴前的1985年,當時面臨人口壓力且避孕並不普遍,為 : 了鼓勵「優生」厚植國力,而訂定這條「方便墮胎條款」。果然,其效甚彰。如今,當年 : 的「方便墮胎條款」,卻被部分婦權人士當作捍衛「身體自主權」的標竿,堅決反對該修 : 正案。 所以以前的人還比較有洞見,知道「殺的多,生更多就好」的道理嘛。真聰明 。以前人果然比較有智慧。 另一點。或許這位法師只唸佛經沒唸過倫理學經典論文吧。簡單講,當女性個 體利益與肚裡胚胎的潛在生命權有著無法妥協的衝突時,原則上前者優先。 這並非沒有論辯的空間,不過我的看法是,要講贏這點,有點難。 :   部分婦權人士與醫師唯恐,法律一旦限縮,會讓無法不墮胎(如先生有暴力行為)、 : 被夫家視為「傳宗接代」工具的婦女,承受更多的身心傷害。然而,96%根據第六款而墮 : 胎的龐大數量,有多少是因為女性處境艱辛而非墮不可?又有多少是為求簡便地處理受孕 : 問題?或因性別歧視,而將女胎一墮了之? 不過,單就這點我原則上同意了。我本來就不反對思考期這種強制政策。 而如果思考期能夠有助於扭轉某些孕婦對,尤其是女嬰的看法,那麼我會覺得 這的確是好事。但,真的會有這樣的效果嗎?我說實話不知道,還很難講。 這是經驗命題,得做實驗才知道。 另一點是所謂「簡便地處理受孕問題」這說法,我個人的延伸: 其實女性自主、女性主義流派甚多。而似乎,只是似乎,在台灣流行的是比較 傾向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的女性主義(若有誤還請修正)。 但我自己則是認為,女人(健康有生育能力的)的確有著「生育社會下一代的 潛在社會責任」。也因此,我覺得這問題也或許該拉回傳統左右衝突的脈絡下 來談,可能會比較有趣,也比較有建設性有意義一點。 而好像至今沒人從這角度來談。 :   我們相當質疑,在這種社會氛圍下,對墮胎毫不設限的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款,或 : 表象上的「女性自主權」,可能反而令婦女處於更「不自主」的處境。很多婦女在資訊、 : 資源及支援匱乏之下,處境相當無助。超過50%的婦女表示她們是被其他人壓迫去墮胎, : 而約80%的婦女表示,如果當時有人支持她們留住孩子,她們是不會墮胎的! 假設資料為真。「有人」支持,是指哪些人?是指那些壓迫他去墮胎的人嗎? 還是指其實在該孕婦實際生活中,並不扮演任何實質角色的諮商人員? 我突然開始擔心諮商人員的安危了呢....搞不好日後會出現很多以下這種糾紛: 公公婆婆、老公、叔父舅媽跑到社工家裡去大罵:妳不要管我們家閒事啦!又 不是妳生、生了又不是你養!關妳屁事啦! 然後呢?然後這些無助的孕婦,在被禁止和社工打交道的前提下,還是被迫墮 胎了。 我覺得針對這禿驢(雖然我也快變禿驢了)談的這50%受迫害孕婦,蠻有可能 有高比例出現上述這種情節。我覺得啦。 :   其實,對於宗教界提出的「六天思考期」修正案,大多數婦女是贊同的。根據2002年 : 衛生署所做的調查,超過80%的女性認為,做人工流產前需要與專家諮商討論,超過80%的 : 女性贊成諮商後有思考期。而且贊成有思考期的人當中,有45%認為應該至少有7天。尊重 : 生命大聯盟所蒐集的超過十萬人的聯署,其中三分之二是婦女。 這數據如果為真,對於婦團,或社運來講,似乎的確不利。因為最主要的立基 點:「替女人發聲、替女人爭取權益」被動搖了。 而我個人則傾向認為,這結果和問卷到底怎麼問,很有關連。 理由:笨女人本來就還是多數嘛。要用問卷操弄人心,得到自己要的結果其實 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註:笨男人也是多數,這裡男女平等,所以世界還是 和樂的,快樂的豬依舊滿街跑) :   思考期的機制,不是拖延無助婦女的受苦時間,更不是戕害婦女做決定的自由,它將 : 可強制要求醫療衛生機構義務提供完整諮詢服務,引介社會福利機制的支持,協助婦女做 : 相對更好的自主性決定 ─ 不論生育或墮胎,減輕受迫及衝動墮胎帶來的身心傷害。獲益 : 的,將不只是胎兒。 嗯....可能是誤打誤撞吧,這段部分與我想法倒是有點相似(字面上看來)。 其實我想著想著,發現所謂自主根本不完全是一種內在活動(也就是說,我修 正我在某處的說法)。 這種個體視角,或泛個人主義式的,或笛卡爾傳統下的「自主、自由」的內涵 ,我覺得有問題,值得探討。 簡單講,我傾向認為如果一個人不是埋在社會裡,將無所謂自主或自由可言。 所謂一個個體的自主性或自由,其必要條件或組成條件中,包含社會這元素。 自主是一個個體在恰當的社會脈絡下,才可能養出來的東西(屬性、性質、能 力)。 (這兒只有主張啦,沒有論證。或許值得討論看看。)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94.7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