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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MWSTW (Dazwischen)》之銘言: : 一直存在的問題是,美感從來就不是「私人」的事,當我覺得這樣比較 : 好看時,不可避免的會有一個普遍的主張,就是「這個形象優越於另外 : 的形象」,而如此就不可避免地認為某些形象比較不美。 審美判斷是一種普遍判斷,跟審美判斷是一種客觀判斷,畢竟還是兩回事。 所以我在這裡想要提出的異議是,說「美感不是私人的事」其實有歧義,在 第一種情況底下的意思可以只是:當我提出一個審美判斷,例如,「瘦是美 的」時,這個判斷不可能只被我用在我身上,這個判斷一定還被我用在別人 身上,我認為你所謂的「美感不是私人的事」,指的是這個意義;可是對我 來說,「美感不是私人的事」,卻還有另外一種意思是:當我提出一個審美 判斷,例如,「瘦是美的」時,這個判斷不只對我有審美效力,它對別人也 一樣有審美效力,或者說,它是一個客觀判斷而不只是主觀宣稱,也就是, 當我認為「瘦是美的」時,我同時應該要求別人也認同「瘦是美的」。 這兩種情況的差異在於,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即使看到胖子會說他醜,也不 妨礙我不介意別人看到胖子說他美;但在第二種情況下,如果我看到胖子會 說他醜,我就不會容許別人看到胖子說他美。 : 當我們自己減肥減的很高興時,意謂著我覺得瘦比較美,而由於這是一 : 個一般性的想法,所以也就是我自己貶抑了比較胖的體態,我們不可能 : 在瘦的很高興時,同時肯定了胖也有優越性,問題就來了,如果此時連 : 我們自己的審美判斷都斷言胖不美時,我們和大眾文化的差別似乎只在 : 於我們不說出口,而大眾文化則是不斷的催眠大家,但如果差別只是這 : 樣,實在很難讓自己心安啊。連你自己都覺得人不應該胖時,不知道有 : 什麼立場批評大眾文化對胖子的壓迫。 這邊怪怪的,如果美感如你所說的,與應然判斷其實不同,那麼即使我擁有 「胖子不美,瘦子才美」的美感信念,也不能直接得到「我會覺得人『不應 該』胖」的結論,至多只能得出「我會覺得人胖不美」的結論,否則這就是 預設了美感蘊含應然,但這似乎不那麼直覺,而是需要證明的? : 雖然把自己的審美觀相對化是一種方式,也就是認為自己的審美觀也只 : 是私人的,然而這樣產生的結果是,既然審美觀是每個人都有一套的, : 那審美判斷本身也就沒有品質的高下,從而其實對於美麗形象的思索都 : 會變成沒有意義的事情,或至少審美這件事變成一種「無法溝通」,從 : 而也無法精緻化,從而只能在每個人的感覺中模糊地消失。 這是只有在徹底地相對主義底下才可能發生的事情,也就是妖西所說的,全 部都是真的,所以沒有溝通的必要。可是相對化不是只有這種發展的可能, 相對化可以放在永遠的溝通和競爭底下進行,透過一些討論的規範來進行對 被預設的唯一美感信念來探求。 這種相對化就不會導致美感的解消。 : 可是一旦認真看待形象上的美麗,由於審美的要求雖然沒有明確的標準 : ,但不可避免地預設了唯一的美的理型,從而認真對待審美似乎很難不 : 把審美標準單一化,從而似乎認真看待肢體之美的活動,本身就是壓迫 : 的來源,我不能否認模特兒工作充滿了各種對人體的規訓,但我也不能 : 否認這些工作者已經發展出一套相當精緻的審美觀,可能遠比大多數人 : 甚至是女性主義者來得精緻多了,從而對於什麼是「美」,他們的信念 : 恐怕還更有力量,反而是女性主義者只能以非美感的理由,以痛苦,以 : 壓迫,甚至以更有趣的「健康」觀念,來反對某種美的觀念,問題是如 : 此無法真正地反對這類的美感,因為美的東西本來就不一定善,本來就 : 不一定最合乎健康,本來就不自然(自然美是一種大眾神話,反而和進 :  一步的商品化有關),從而用美之外的標準去反對一種美的觀念,如果 :  要成功只有以「毀滅審美判斷」這種方式,也就是否認美有重要性這種 :  方式,方能達成,但這是不可能的,而且代價也太大了。 依舊,除非先預設美感蘊含應然,否則即使預設美感只有唯一標準,也不必 然會導致壓迫。 當然,壓迫也可能發生在另一種情形下,也就是美感之間的競爭有權力上的 差異,具體地說,也就是當眾多自視為唯一美感標準的審美觀互相競爭時, 如果其中一種審美觀握有主流的資源,例如「瘦美胖醜」的審美觀掌握了多 數的商業媒體資源,同時又擁有多數意見,進而使這種審美觀成為實踐上的 應然要求,也就是,把對瘦的訴求從美感訴求擴大為應然訴求,或者單純地 只是透過資源分配的不平等來壓迫其它審美觀的發展時,這種情況也是一種 壓迫,但就不會是你所談的那麼單純了。 另外,我覺得要說因為「美不一定善、不一定最合乎健康,本來就不自然」 來說明,所以透過美以外的理由(例如善、健康、自然)來反對美,無法反 對到美感自身,也不是一個恰當的說明;譬如,科學本來也就不一定善,也 不一定最合乎健康,當然也不自然,但我們確實經常透過善/健康/自然的 理由來反對科學的發展,究竟我們要說這是不是反對到科學(或美)的本身 是一件很難說的事情,即使可以說這些反對都不是對科學(或美)本身的反 對,也無法說明這樣的反對就必然會無效,畢竟對科學的反對或阻礙還是有 很明顯的成果在(例如基因科學/生物複製科學……等)。 最後,因為一開始討論的,「美感不是私人的事情」其實有歧義的情況,我 認為只有當美感的本質是第二種情況時,女性主義對美感或審美的批判才會 導致「毀滅審美判斷」這種代價;然而由於我認為美感的本質只是第一種意 義,因此女性主義對審美的批判,只是要把第二種意義下的審美還原成第一 種意義下的審美,因此並不會導致審美判斷被毀滅的結果。 :  有鑑於女性運動本身是一種政治運動,我不太確定這種運動滲入審美領 :  域會有多少影響,不過我至少可以確定的是,目前大眾文化中對於身體 :  美感的想法,雖然確實背後有相當精緻的審美觀,但在大眾中的操作往 :  往是非常淺薄的,其實大眾是缺乏對美感的觀念的,也缺乏說明自己審 :  美觀的語彙,目前我的想法是,不管你的審美觀是什麼,首先要想辦法 :  說得更精緻一點(當然我們的能力都不足,但總可以嘗試,大家都有更 :  精緻一點,社群的審美觀就會更好),而這種精緻的重點不在於自己的 :  穿著,而在於如何說明自己這樣穿著的理由,也就是在我們規訓自己的 :  身體之前,先思考這種規訓的意義何在,雖然許多社會運動中,實踐是 :  先於思想的,但在讓自己身體服務於某種美感這件事情上,目前我們缺 :  乏的並不是實踐(我們已經有多到不能再多的化粧、保養、衣著款式、 :  配件……)而是思想,我們要多說出一些,當我們對美感的想法更加精 :  緻時,很有可能現存大眾文化的審美觀會產生很大的改變。 嗯,我同意。 :  另外,其實關於形象之美的問題,重點不在於「胖子不美」,而在於「 :  就算我不美,又如何?」這種問題,審美是重要的活動,但並不是人類 :  生活的全部,主要不是審美觀壓迫胖子,反而是沒有審美感覺的大眾壓 :  迫胖子,胖子主要的損失是社會機會以及尊嚴,而直接的壓迫者反而往 :  往是一些沒有什麼審美感覺,盲從的大眾。 這我也同意。 :  總之,雖然的確我們在判斷瘦為美(當然,這是一個很粗糙的判斷,只 :  是舉例用)的同時,不可能不同時貶仰胖子「沒那麼美」,從而存在著 :  衝突,但我不認為女性主義的政治運動應當以性別政治的立場去反對審 :  美觀本身,審美觀的「民主」改變,只能由審美語言普遍的精緻化而達 :  成,而這有待於每個人對於美的思考(而不是行動,化粧的人夠多了) :  而在政治運動方面,主要針對的並不是審美觀,而是被認為不美的人, :  不應當損失過大的社會機會以及尊嚴,這點來說可以由強調人際互動中 :  的尊重,生活機會的平等,以及各種不同的溝通平臺的建立(例如網路 :  世界中,許多外貌不利的人至少在某些議題上、某些版上能被「認真聆 :  聽」),以及多面向地肯定個人的機會(這是最困難的,這個社會目前 :  除了錢與外貌之外,其實我們不太肯定他人,學校內可能還好,出社會 :  後這特別明顯),總之重點不在於審美觀本身,而在於這個社會中,個 :  人真的被肯定的機會少到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步…結果就是人只好追求永 :  遠做不好的事情,然後挫敗到麻木後以為是達觀,每個人都「撿角一世 :  人」。 所以到這裡,我還是認為女性主義對審美所進行的批判並不像你說的,是對 審美本身做批判。因為固然我同意「我們在判斷瘦為美的同時,不可能不同 時貶抑胖子『沒那麼美』,從而存在著衝突」,但我認為女性主義所批判或 想要消解的衝突,並不是這種衝突,而是「當我們在判斷瘦為美的同時,甚 至不透過溝通,而是透過資源與權力來把這種審美判斷建構成唯一有效的審 美判斷,因此對別種審美觀點造成發展上的壓抑,從而產生衝突」的這種衝 突。 因此,我固然同意「即使我不美,那又如何」是一個重要的切入點,也就是 把審美判斷與應然判斷脫勾;但我並不認為「追求審美的多元發展與溝通」 就是不可行的,畢竟多元發展不等於完全不(能)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