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老掉牙的文章
http://blog.yam.com/JirainMo/article/8015579
拜讀中國時報論壇「男女先天差異 非關歧視」一文,筆者同意該文作者提出
的「生理差異」觀點,不過還是有些遺漏,筆者認為需要多加著墨。
首先,該文以「兩性平等團體」為代稱,這算是20年前的台灣時空脈絡的稱
呼。日前出版的《擁抱玫瑰少年》一書,即印證當今台灣文化社會的複雜性,很難
單純用「生理決定論」視之,宣示性別角色不足,還需要考慮性別特質,以及社會
文化下的價值,如同書中的葉永誌,因為性別特質屬於陰柔,時常遭受譏笑,甚至
遭受暴力,最後死於血泊當中,因此,需要追求的不只是「兩性平等」,更應該是
「性別平等」,就如同《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所談的「性別」,至少包涵性別特質
、生理性別與情慾取向等,不只是男與女。
再者,為甚麼這樣的英文試題會受到關注?
主要是因為「偏頗」地「再現真實」。
追求性別平等者並非全盤否認「生理差異」觀點,
但是這樣的觀點過於武斷,也與事實不符合,
該篇閱讀測驗挾帶這樣的觀點來暢談「差異教育」,
筆者認為不妥,若是要談「差異」,應該以個別的個性與天性來談,
而不是先以「性別對立」來劃分,因為「性別」實在過於複雜,
不單是天生的差異,還有後天社會文化的錯誤期待,
就如同葉永誌,他為生理男性,擁有陰柔特質,
遭到某些同學的殘暴對待,像是脫褲子檢驗是不是男生等。
他擁有一種特殊的「性別」,而我們每個人的性別特質與넊慾取向不同,也都擁有獨特的「性別」,性別不只是男與女,
還有許多很難規範到這兩個光譜端。
性別研究者或是追求性別平等者,大加討伐的是這樣的「錯誤期待」-
男陽剛,女陰柔-這樣錯誤的期待會引發很大的問題,小則人力資源誤置,有些職
務是不分性別,但是因為社會文化的「性別化」過程,導致職場的性別分野鮮明,
像是政治體制即是如此,近幾年有了翻轉,尤其在清廉度上;重則連生命權都受到
剝奪,就如同葉永誌的事例,如今某些國家可以依「同性戀罪名」判處死刑,這些
都是因為「生理決定論」所引發出來的「性別歧視」實例。
80年代掀起「性別平等運動」,過去普遍擔心「女性書讀太高」,即是用「生理決定
論」的觀點,經過至少20年的社會變遷與學術討論,這樣的觀點主要是因為過去掌有
「知識權力者」,幾乎都是男性,導致公領域「性別偏頗」的現象。然而,實然並非
應然,經過長時間的努力與改革,包含科學研究以及社會運動後,逐漸打破「二元對立
」,走向「多元尊重」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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