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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觀點》17歲的責任 不是當爸 【聯合報/記者張幼芳/台北報導】 2007.03.04 03:29 am 「這份感情不會得到祝福」,家扶基金會社工處主任周慧香說,兩名當事人必須正視自己 真正的需求,尤其十七歲的男主角,「他現在的責任不是當爸」。 周慧香說,雖然在愛情裡,年齡不是距離,雙方也許情感真實,但勢必沒辦法獲得認同。 她說,網路交友其實反映內心深層需求。十七歲的少年也許享受被呵護或者保護弱勢的角 色,但要當小孩的爸爸,卻不是他現在的任務。 【2007/03/04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71.81
IsaacStein:完全看不懂什麼叫"十七歲的責任不是當爸",狗屁不通亂七 03/07 15:27
IsaacStein:八糟... 03/07 15:27
bergamont:十七歲真的不能當爸嗎?社會要他當,他就會當了.... 03/28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