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gg (gg)》之銘言:
: 我問妳
: 墮胎的女生該不該槍殺?
: 如果妳說不該
: 我也說強姦犯不該閹掉
強暴犯之所以稱 強暴犯==> 強制性交為最多
文字上明顯標示以強迫,未經當事人同意而強行進行性交
而你舉墮胎為例... 墮胎的原因===>不想要小孩
而背後的原因 ~是最重點! 你沒有考慮到原因
墮胎對女人很傷 在不得已情形下做出這樣的抉擇
ex:可能是跟男友擦槍走火(= =好像變趨勢...唉)
從事性行業(通常比較懂避孕 偶而不小心)
天生異常的胎兒
胎兒的性別問題...(有人希望生男)
(悲慘特例): 亂倫懷孕墮胎(你能要她不處理嗎...)
社會新聞常見的強暴案 (去看看受害人的心聲)
就目前舉出 能只憑眼前兩字墮胎 就說要槍斃的話嗎?????
強暴犯是多數自己腦滿精蟲恣意去性侵別人 極少數是被設計(希望真相大白)
至於刑罰的閹除方面, 很難想像沒老二的人會用什麼代替物去洩慾
ex:之前有案例是 用竹子捅..後來女童少了一段腸子..(激淚) 犯案人本身性無能
鑒於這樣情形, 我想有比割除更好的做法,雖然心裡面會想給他殺千肛下去~
若原po自己想像是受害人的遭遇
就更容易理解為何女性同胞們會這麼想『斬草除根』!!!
最後希望政府做該做的阻絕那些扭曲的暴力情色A片 給下一代正確知識與性觀念
也加強推動社福伸入關心社會 立法多去保障兒童 婦女等弱勢
至於愛講人權又保護錯人的人權團體...老天爺會知道怎樣處理他們
懷孕對準備好要當媽媽的女人而言是一件漫長等待又帶有一絲小小的喜悅的事
不會動不動就要去墮胎 跟性慾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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