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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ite (sort of misandry)》之銘言: : Sorry for any misunderstanding(if any) : It's just that I think my answer is totally from the practical point of view : and I personally feel that my answer will never meet your question. : I think if anyone reading is with my point will get it, : anyone is not will not; : and explaining more won't helps. 我覺得我得不到妳的點, 並不是因為我跟妳的點不在一起。 我一直以來的重點都是希望妳可以釐清妳的觀點。 對妳來說,所謂的「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感情事」, 這到底是一個實然命題而已,或者它是一個應然命題? 如果它只是一個實然命題, 那麼今天不管誰因為兩個人的感情以外的事, 而在一段婚姻關係當中受苦, 都沒有任何人可以用「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感情事」, 來責備這個受苦的人在結婚前不先認清事實, 除非妳可以證明「婚姻『必然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事」, 如果沒有這個必然性,同時它又沒有應然性, 任誰都可以把婚姻只當成兩個人之間的小情小事一樣對待。 而妳如果要用「婚姻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事」, 而認為原文作者至少對自己的婚姻不幸要負起部分責任, 那就表示妳認為這不只是一個實然命題,而是一個應然命題, 但若它對妳而言是一個應然命題, 妳顯然要有理由來支持這個應然命題, 因為一個應然命題就是一個責任或義務的象徵, 要給任何人添加責任或義務都必須有理由, 我沒看見這個理由。 有,其實妳有說,妳說「現實的考量」, 可是什麼是現實的考量? 現實的考量有什麼效力可以把責任加諸在一個人身上? 窮人生小孩卻無力照顧而陷入悲慘的生活, 根據「現實的考量」,這是他們自己沒想清楚就生下小孩, 所以應該責備他們思慮不周? 難道說國家沒有盡到縮小貧富差距的責任, 沒有盡到讓所有國人都有基本的生活品質的義務, 國家應該受到責備,而沒有考慮到國家無能的窮人, 也應該受到責備? 那麼跟一個心儀自己許久, 但自己對對方只有朋友感情的男生, 晚上去河堤喝酒談心事結果被強暴了, 我們要不要在責怪那個男生施行暴力之餘, 順便也責怪那個女生沒有盡到「現實的考量」? 什麼叫做「現實的考量」? 什麼情況下這種東西可以用,什麼情況下不能用? 為什麼在那些情況下不能用,而在這些情況下卻可以用? 會不會其實「現實的考量」永遠都不是一種道德考量? 會不會「現實的考量」永遠都不會是任何人做任何事的義務或責任? 會不會一個人因為沒有顧慮的「現實因素」而受到挫折, 其實這個人不應該受到任何譴責? : Personally I think being in a relationship could be just involved with love, : but marriage is not because the two people gotta think alike, act alike, : know what role each other should play after marriage. : I cannot name it because it will only be understood in real life. : And I think it's definitely different from the responsibility of having cried. : (using a public computer and can't type Chinese on bbs) 這個板上的人,似乎沒有一個不是在「real life」當中活著的吧? 或許妳的意思其實是,「real marriage life」, 但這樣其實也說不通。 如果妳能理解(understand),妳何以不能指稱(name it)? 如果妳也無法指稱,是不是其實妳也不能理解? 我得先宣稱,我確實沒有結過婚, 所以或許我是因為沒有結過婚,所以無法理解妳在說什麼。 但我更相信事實不是如此。 我不是說我能瞭解婚姻是什麼, 而是要說,婚姻不是那麼獨特的東西, 婚姻不是這世界上唯一一種「(親密)關係」, 也不是唯一一種牽涉到「不只在關係中的兩個人」的其它事的關係, 就像我上一篇文章裡面提到的, 談戀愛其實也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交圈,當兩個人以任何方式湊在一起的時候, 兩個人與對方的社交圈就必然會有所交集, 甚至工作圈或生活圈,妳必須適應對方的工作環境給對方造成的影響, 而對方也必須適應妳的工作環境對妳所造成的影響, 談戀愛也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已, 事實上,這世界上只要牽涉「兩個人的關係」, 全部都「不只是」兩個之間的事「而已」。 這很明顯,但那又如何? 那就表示如果我不先考慮到這些就跟對方有任何關係, 這點就足以成為對我的指責嗎? 不盡然吧? 事實上,任何行為也都會牽涉到別人, 但不表示那些被牽涉到的東西我都必須算在內吧? 我堅持讀哲學導致我老子不爽, 使得我爾後沒有什麼好日子可以過(這是虛構的), 我難道要因為不考慮我老子的不爽而堅持唸哲學, 所以至少要負起我沒什麼好日子可以過這個惡果的部分責任嗎? 這種責怪跟我們責怪被強暴的女生穿太露有什麼差別? 終歸還是那句話, 現實的考量到底是什麼? 有什麼理由這可以成為我們責備一個人的根據? -- 謝遜提起屠龍刀,恨恨的道: 「還是讓你到龍宮中去,屠你媽的龍去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02.132 ※ 編輯: IsaacStein 來自: 125.232.202.132 (03/28 01:04)
A1Yoshi:能理解不一定能指稱歐....:P 我來鬧的。 03/28 05:31
Nitrate:這是我理想中的世界耶… 03/29 02:57
tonite:如果你只是不想被責備 沒人在責備你呀 03/29 06:29
tonite:但是"一直以來我都很希望妳能釐清妳的觀點"這句真是有點... 03/29 06:29
IsaacStein:妳只看出什麼什麼想不想被責備的什麼鬼了嗎?? 03/31 04:15
IsaacStein:另外是,"我希望妳釐清某些觀點"這件事有點怎樣呢?? 03/31 04:15
IsaacStein:話沒說完的話應該很少人看得懂,我是看不懂的其中一位。 03/31 04:16
nominalism:所以妳指出那個新娘在結婚前沒有做好現實考量不是在責 03/31 04:25
nominalism:備她思慮不周,妳的用意是什麼呢?? 03/31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