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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男女平等 : 女人可以做她自己 : 有她自己完整的靈魂 : 恭喜台灣! : 能夠生長在台灣 真好! 台灣的女生 真幸福! ^_^ 台灣也一定會更進步! 男女都能身心平衡的發展! 我個人倒是很為美國 與英國的女人 感到難過~~~ 希望他們也能早日修法成功! : --- : [新聞] 不再強制從父姓 子女姓氏 由父母書面約定 :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 : /0,4521,110501+112007050500015,00.html : 在婦女團體奔走與遊說下,包括郭林勇、黃淑英等朝野立委全力支持,立法院順利修 : 改「強制從父姓」規定。 : 婦團出身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表示,這是民法一大突破,打破父權迷思,宣示兩 : 性平權的進步,讓台灣性別運動更跨出一大步。從父姓的規定早就不合時代潮流,包括德 : 國、加拿大、丹麥、日本等國都是由父母雙方共同決定。 : 子女要改姓 需經父母同意 : 新法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子女經出生登 : 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姓氏,至於成年子女若要變更姓氏,則需經 : 父母書面同意。成年與未成年變更姓氏,各以一次為限。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8.140 (05/10 03:04)
chitakudo:你的擔憂 會被笑喔 就像想捐錢給郭台銘一樣... 05/10 04:53
salome:啥米?美國的女人怎樣了?? 05/11 14:22